我买的二手房,前房主欠下的物业费现在物业不管原来的房主要却追着我们要,很是郁闷,严重骚扰我的生活,前房主说这个的小区好多都不交物业费,因为这的物业什么都不管,根本没有服务,而这的物业却说这没有不交物业费的,就前房主四五年没交了,现在我们买下房子了,房子写谁名就管谁要?我想咨询一下这公平吗?难道过去的四五年物业都不去要物业费,我们刚搬来就让我们交别人欠的物业费?现在知道要了?之前那四五年干嘛去了? 有没有懂法律知识的朋友,像这种情况,欠房主拖欠的物业费到底是否该由现在的房主承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