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了以上规定我还想问一下,用工单位与被聘用人都是签了劳动合同的。假如试用期是一个月,做了2天或3天一声不向就不来了这个工资要支付吗?还有就是做了8天辞职,没有按规定提前3天提出辞职,说了就走了这个工资要支付吗?如果是公司辞退的做几天就有几天的工资是这样吗?劳动法有没有具体的规定试用期做几天就有工资?急需答案
假如过了试用期,没有按规定提前一个月辞职的,最后一个月工资要全部支付吗?
追答过了试用期后没有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的,公司有权少支付1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