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上甲和乙因吵架发生肢体接触时,甲的父亲上前围攻乙,乙的母亲上前拉架但被甲的父亲推翻在地摔到头部;乙的父亲也在现场,但他没动手打人反而被甲的亲叔叔往后面扼住脖子按翻在地殴打,亲叔叔的老婆此时用手打在了乙父亲的眼睛上,乙的父亲奋力挣扎,当会场静下来后,甲叔叔的老婆此时躺在了地上,叫来了120后带医院住院去了。而乙配合派出所去做了调查之后才去医院门诊做了一段时间的治疗。甲叔叔的老婆做了伤残鉴定为轻微伤,但住了17天的院,乙本人及其父母亲均做鉴定后也均为轻微伤。几个月后甲叔叔的老婆上法院起诉乙的父亲要求赔偿各种费用28000元,称其是被乙的父亲打伤。可是乙的父亲也是受害人,并且打架过后甲方带领许多人在乙方家门口示威,并且砸坏了乙方家的大门,这是有派出所的证据的。乙方应该怎么处理这案件呀?急求了!先谢谢
乙打架时伤到了手指导致左手无名指骨头错位,鉴定后为轻微伤,但几个月后乙的手指仍无法伸曲,如果重新申请伤残鉴定,能不能定为伤残? 若是甲有证人乙的父亲打了甲叔叔的老婆,而乙的父亲没有证人能证明甲叔叔的老婆打了他,他能不能辩解为正当防卫?
可是甲方只是用他婶婶的名义起诉乙的父亲,也可以反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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