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方什么意思

公诉方什么意思

公诉方是指由公诉人组成的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一方。公诉不用当事人来直接提起诉讼,而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代表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实际处于原告一方的地位,并且独立的执行控诉职能,其任务是代表国家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和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
公诉人作为国家追诉权的具体执行者,同案件事实之间并不存在直接具体的切身利害关系。公诉人参加刑事诉讼不是基于私人利益受到了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而是基于职责的要求,是代表国家在追究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其中也包括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七条  检察官的职责:
(一)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三)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四)开展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工作;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检察官对其职权范围内就案件作出的决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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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22
即在刑事诉讼中提起公诉的一方。公诉人:是指不用当事人来直接提起诉讼,而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在中国主要由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来担任,也就是说,在人民检察院担任诉讼的人,就是公诉人。
第2个回答  2011-04-22
你好,公诉方是在刑事案件中的原告方。
第3个回答  2022-03-20
就是国家代表原告方起诉被告方的意思,公诉人一般是检察院的检察官组成的
第4个回答  2011-04-22
我国的司法系统分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局四块,一般来说司法局是统筹部门。前三者的关系是这样的:公安机关逮捕审讯犯罪嫌疑人形成(这里专指刑事犯罪)——移送到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过程中,一般会有一个开庭的过程,检察院有专门的检察官(案件承办人)出庭,支持公诉,这时候,这个检察官就叫做公诉人。而犯罪的人叫做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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