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被公司辞退有赔偿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9
临时工被公司辞退不一定会有赔偿。如果临时工因自身过失性行为被辞退,用人单位可能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基于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如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工资总额由以下六个部分构成:1. 计时工资;2. 计件工资;3. 奖金;4. 津贴和补贴;5. 加班加点工资;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时工资包括:1. 按计时工作标准支付的基本工资;2. 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3. 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4. 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5. 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6. 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1. 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支付的工资;2. 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总之,临时工被辞退不一定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过失性行为,用人单位可能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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