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国家标准一览表

如题所述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1988规定:
1. 酸价——花生油、菜籽油、大豆油、葵花油、胡麻油、茶油、麻油、玉米胚芽油、米糠油应≤4;棉籽油应≤12。
2. 过氧化值(meq/kg)——花生油、葵花油、米糠油应≤20;菜籽油、大豆油、胡麻油、玉米胚芽油、棉籽油、茶油、麻油应≤12。
3. 浸出油溶剂残留量(mg/kg)应≤50。
国家推荐性标准以GB/T开头,强制性标准以GB/Q开头,指导性标准以GB/Z开头,企业标准以Q/开头(严于国家标准)。
食用油种类繁多,包括玉米油、菜籽油、葵籽油、大豆油、花生油、橄榄油等。通常情况下,执行标准号GB和GB/Q的食用油标准最低。
辨别食用油质量的方法:
1. 看颜色:精炼程度越高,油的颜色越淡。各种植物油都有一种特有的颜色,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精炼至没有颜色。
2. 看透明度:选择清澄透明的油,透明度越高越好。
3. 嗅无味:取一、二滴油放在手心,双手摩擦发热后,闻不出异味(哈喇味或刺激味),如有异味就不要购买。
在日常生活中要学会鉴别,根据颜色、透明度以及气味等基本的物理特征来判断,真正明白所用食用油的规格与各项参数,做到心中有数,清清楚楚,保证饭菜的可口程度与安全问题有一个依据可以判断。
食用油有两种生产工艺:压榨工艺和浸出工艺。
1. 压榨工艺:是机械物理的制油方法,用于要求保留油的特有风味(如香味花生油、芝麻油等)。压榨工艺的出油较低。
2. 浸出工艺:属于化学萃取的制油方法,主要用于低含油原料(如大豆、米糠等)和非风味油的制取,出油率高,是国内外制油普遍采用的先进方法。
一般情况下,压榨和浸出两种方法都采用,例如高含油的油料,都采用“先预榨,再浸出”的方法制取食用油。
法律依据:
-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违反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等。
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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