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3日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那晚上到底发生事,

昨晚正好路过那里,发现好多人啊,不知道在做什么。好象是出了什么大事吧。

上海松江区九亭镇本周三因城管打人引发群体事件。城管人员因交通纠纷,多人殴打一名路人,引起围观者愤怒,并与前来试图平息事件的防暴公安冲突,民众掀翻及焚烧警车,至少十多人被抓。官方媒体时隔一天报道,但回避了城管打人引发的骚乱。

星期三,上海发生城管打人引发的群体事件。当地的《东方早报》在事隔一天后的星期五报道,目击者吴明介绍,周三下午3点左右,松江区沪亭北路路段,一个约30岁的青年男子骑着摩托车在路口等绿灯期间,和一辆同方向行驶的城管执法车上人员发生摩擦,随即发生口角。吴明称,当时有5人从城管的车上下来,对年轻男子“用脚踢”。该男子被打后倒在路中央,一直没有起身,引起很多路人围观,导致松江两条主要道路拥堵近6个小时。

报道引述松江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证实,事发时有5名协管员和1名城管队员被带至松江公安分局接受调查。该负责人表示,如果确实是城管方面负全责,则会对这6人进行处罚,并清理出队伍。

不过,报道没有提及城管打人引发两千市民怒烧警车,当局出动防暴公安等情况。而部分网站删除了来自民间的相关帖子。

据目击者称,事件始于当天下午约3时 30分,一对安徽夫妇骑摩托车在路口等红灯,一辆城管货车在他们后面按喇叭叫他们让路,但该夫妇认为是红灯不准通行没有让路,多名城管为此下车与这对夫妇争吵。目击者称,先是四名城管人员下车殴打夫妇,两人逃至数百米远的贝尚湾社区时再次被城管追上,车上女子被打倒在马路上,城管随即逃去。

网上消息称,围观群众多达两千人,当局出动近六百名公安,双方爆发冲突,市民焚烧及掀翻至少四辆警车和城管摩托车,十多人被抓。

记者向当时在现场工作的李先生询问。

记者:道路堵塞了六个小时?

李先生:应该是,我听他们讲一直到10点多钟才散去。

记者:后来听说警车烧了,是吗?

李先生:好像是把助阵的人都抓走了。

记者:抓了十多个人?

李先生:对,对,对。我听他们讲是这样的。

记者:几个小时平息的?

李先生:下午3点到晚上10点。

记者:有两千人吗?有多少人?

李先生:差不多,马路上都满满的人。

另一位何小姐说,她看到被打男子戴着棕色帽子坐在马路中央,说这次事件引起很大民愤:“是挺大的,堵车堵了好几个小时。因为当时有很多人看到城管打人了。因为这种事情太多了,发生太多次了,所以他们看到了肯定要起哄。可能有两千人,因为围观的人比较多。”

记者:城管打那个男的,你看到那个男的了吗?

回答:看到了。帽子是棕色的,当时天色有点黑了。牌子就写了四个字‘城管打人’。

何小姐说,当晚再发生城管打人:“晚上的时候,我们本来就是亲眼看到城管打人。”

记者:城管又打人了?

回答:嗯,一个年轻的小男孩。

记者:是另外一件事情,是吗?

回答:嗯,对。

记者向松江区城管执法局查询打人城管的情况,

记者:一共抓了几个?

回答:这个事情我们不清楚,因为是直接领导负责的。要有处理结果的话应该会公布的。

记者:你们有没有加强内部整顿?这事发生以后。

回答:应该有的吧。

上海市民吴先生认为,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常常使用粗暴手段:“城管执法一直都比较粗暴,打人的情况经常发生,包括警察,但是像这次这么严重的没有知道。因为我们生活在这个城市里面看到这些城管很粗暴,有时候都是用违法的手段,比较野蛮。”

市民朱先生评论说:“我们生存在这个社会里面的,穿着制服,他就等于什么?代表了一切。在法律他是目无法纪的,他是随心所欲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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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5
上海爆发大规模民众骚乱事件,有多辆警车被焚烧,逾二千市民堵路,直至今日凌晨仍未解决,事件起因疑与上海市松江区九亭城管车冲红灯有关。昨日下午有城管人员驾车在闹市冲灯,遭途人直斥其非,多名城管落车围殴途人,事件引起公愤,民众围困城管车要求惩凶,数百防暴警到场试图驱散民众不果,反激起警民冲突。

据内地网民上载的消息指出,事发于昨日下午三时半,目击者表示,该城管车在九亭镇沪亭北路上闯红灯时,斑马线上的安徽籍路人不肯让开,城管大骂之下,路人回敬一句,城管车上即有八名城管人员落车狂打路人,致其倒地受伤,事后该名安徽人倒卧在马路中间,他的妻子及幼儿在一旁哭泣并坚持要讨个说法。现场民众围困城管车后,警方接报到场,封锁周边马路。

十名示威者被带走
由于警方不理会民众要求交出打人凶徒,反要求民众离开,而城管人员也态度强硬,导致民众极度不满,现场愈围愈多人,附近道路大堵塞。入夜后,警方要求聚集民众离去,双方爆发冲突,警方带走十名示威者,激起公愤,部分民众怒砸城管、警方的电单车,现场消息指有多辆汽车、电单车被焚毁。事件昨日在微博上广为流传,引起全国网民关注,要求当局惩罚肇事城管。
第2个回答  2011-04-17
我看了这样判决,我真想哭,是为我国司法不平而哭。 围观人员看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定为伺机滋事,假如在国家某个执法单位,正在执法当中,围观人乘机哄乱,那么可以定为伺机滋事罪。 但是在这个案子中就不一样, 第一城管不是在执法,是在犯法,为了自己快速行驶,强行让前面摩托司机让路,让他闯红灯,而对方没有答应,城管就下车打人,这种行为和他是什么身份没有任何关系,在当时他们就是普通大众,在实施犯罪,因为交通管理是有公安、交通警察、交管部门、和军队特殊情况下,才可占用交通。所以城管下车打人在当时, 就是一群违法人员在实施暴力,和他什么身份没有关系。围观群众,在当时,用语言,或者肢体阻止,都属于阻止犯罪。或者可以说是见义勇为,如果政府要对围观群众扣上伺机滋事这个罪。那就是我国司法不平。只要穿着制服,就是执法, 难道穿着制服看到漂亮女的就强奸, 围观人员,就是伺机滋事,这还就法律吗? 话又说回来, 不管你是见义勇为,还是围观群众,都要在阻止,犯罪以内的行为,才合法。过当夸大行为也是犯罪,比如:(放火、实施暴炸、散发有害传单等)都属于犯罪。 我是以专业眼睛评论这个事情, 如果有人看了这个评论,赞成我的评论 请支持我。 作者: 律师803
第3个回答  2011-04-14
城管与摊贩的肢体冲突
第4个回答  201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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