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经济区​概述

如题所述

珠三角经济区的概念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经济发展的推进,不断衍生出了不同的区域概念。最初的“小珠三角”在1994年提出,涵盖了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江门等7个城市,不包括香港和澳门。随后,"大珠三角"的概念出现,它包括了“小珠三角”区域加上香港和澳门,形成了广东、香港、澳门三地的经济联动地带。


进一步扩展的“泛珠三角”则将范围扩大至内地的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和云南9个省区,以及香港和澳门,成为连接内地与世界的南大门。这个区域的城镇群,如大珠三角城镇群,包括香港、澳门和广东的多个城市,如广州、深圳、珠海等,以及惠州市、肇庆市的部分区域,总面积超过42831.5平方公里。


大珠三角城镇群的特点是多层次、多中心的空间发展模式,其中“一湾三区”是关键结构,即珠江口湾区和广佛、港深、澳珠三大都市区。对外,它旨在塑造全球城市的功能核心;对内,它起着带动整个大珠三角和环珠三角地区发展的核心作用。未来,通过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大珠三角将实现各城市间的一小时交通圈,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




扩展资料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简称珠三角经济区,是组成珠江的西江、北江和东江入海时冲击沉淀而成的一个三角洲,面积大约一万多平方公里。一般来说它的最西点定义在三水。 2009年1月8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规划范围以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肇庆市为主体,辐射泛珠江三角洲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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