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索赔期限

如题所述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期限规定,自被保险货物在最终卸货港卸离船舶后开始计算,最迟不得超过两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包含三种主要险别: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平安险主要负责赔偿因自然灾害(如恶劣天气、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导致的整批货物损失或推定全损。若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推定全损,需将受损货物及权益交付给保险公司。驳船运输的货物,每艘驳船视为一个整批。推定全损指货物受损无法修复,恢复或运输成本超过目的地价值。


水渍险和一切险除了包含平安险的责任外,还对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和外来原因导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负责。除外责任包括故意行为或过失、发货人责任、货物品质或数量问题、自然损耗等。


保险责任通常从货物离开起运地仓库开始,直到到达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或指定存储地点。如果货物未在六十天内到达目的地,保险责任将持续至货物在卸载港卸离船舶后六十天。特殊情况如运输延误等,需通知保险公司并可能需要额外付费,保险责任会根据具体情况终止。




扩展资料

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中,海上保险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和环节。其中业务量最大,涉及面最广的海上保险是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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