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误判,以寻衅滋事拘留我30天,应该怎么办,大家给我出出主意!

派出所乱用罪名加罪与我,我的事件根本达不到寻衅滋事的条件。

MS派出所这种处罚决定是错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细条的第2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所以说不应该是30天的拘留,一般一个月的拘留只有刑事拘留才可以,而行政处罚是不可以的,所以这种处罚决定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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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4-30
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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