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有以下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资质条件承接工程,禁止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通过招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工程承包权。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资格证明等文件应当齐全有效,企业的技术人员、设备、资金、工程质量等方面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合同约定。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确保施工安全和劳动者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