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的特征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5
法理学探讨了法律的起源、发展、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以及法律的价值等核心议题。
(一) 法作为调整人类行为的社会规范
法律与标准、准则、规矩和规则等概念相近,是指维系人与人之间交往行为的基本准则。法律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具有社会性和个人性。与技术规范和自然法则不同,法律是一种文化现象,并以公共权力为后盾,具有特殊的强制性。
(二) 法律的制定和认可
法律分为习惯法和成文法,分别源于自然演变和公共权力机构的制定或认可。法律形成的根本区别在于公共权力机构的参与,这是法律与其他人为形成的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
(三) 法律的普遍性
法律的普遍性体现在其普遍有效性、普遍平等对待性和普遍一致性。特别是法律的普遍有效性,指法律在国家权力所及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效力和约束力。
(四) 法律的权利义务内容
法律通过设定权利义务来调整人的行为,将行为纳入秩序之中,并调节社会关系。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适用于所有公民和组织,体现了法律对个人追求利益的正当性确认。
(五) 法律的强制力和程序性
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法律强制是国家强制,以军队、警察、法官等国家暴力为支撑。法律的程序性是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
(六) 法律的可诉性
法律的可诉性意味着法律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规定的机构中维护自身权利。法律的实现方式不仅体现在国家强制力,更体现在制度化的争议解决机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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