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是什么组织

如题所述

问题一:业主委员会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并有哪些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问题二:业主委员会是个什么组织?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说白了,就是居民们组织起来管理和监督物业的。
希望帮到你,还有问题就追问我。
致亲爱的提问者:每一个对你的提问认真回答的人都怀着一颗助人为乐的温暖的心。对于提问者的你或我来说,我们是在虚心求教而不是不耻下问,多数回答者所期盼并不是积分而是学以致用,帮助他人的那种快乐。知识与信息的共享原本不是迅速和免费的,但知道给了我们这种偏得,在我们接受了回答者的馈赠而节约了时间和精力时,我们是否应该回应以起码的谦逊和感恩呢?寻求帮助的人啊,只要你的一句感谢和几个点击,就能让更多闪耀着人性光辉的问答在这里持续发生。不要让懒惰和情绪成为一盆最终浇灭助人之火的冰水,及时去采纳那个认真帮助了你的回答者的善意吧,无论这个人是我与否。

问题三:业委会委员和业委会代表有什么区别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业主委员会的恰当人数,可以按照如下规则估算:最接近“小区总户数*2%”的单数。由此可以保证小区业主的较高质量的沟通覆盖。比如,对于1000户的小区,1000*2%=20,较好的委员数量为19或21.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
职责
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业主委员会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比如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沪房地资物[2008]389号】规定:
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拟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3.《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
业主大会可以制订《业主委员会章程》或者《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对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作出更具体的规定,比如成都市房产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示范文本)【成房发[2007]87号】规定: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根......>>

问题四:业主委员会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并有哪些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问题五:业主委员会筹备委员会 是什么意思 就是要成立小区业委会,要先想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成立筹备组。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 *** ,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3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三、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以上海梦想为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任务计划书
上海梦想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某路某号,由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
上海梦想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是由居住在上海梦想的业主自发成立的小区自治筹备组织,其目的是为了迅速、有效、及时成立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大会委员会,这样才能使上海梦想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使业主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反映和体现广大业主的真实意思,最大限度保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筹备组成员单位是在充分听取了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成员。筹备组中所有“业主代表”均符合《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等文件要求,具有业主身份。
筹备组在工作过程中,会以书面方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下列事项及相关情况:
(一)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产生的条件、方式、时间;
(二) 筹备组全体成员名单、人数及组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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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委员会由小区业主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在一起开会讨论小区物业管理事宜,为业委会会议。要求到会委员超过半数,会议才合法有效,委员不能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做出决定时须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问题七:业主委员会的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 网友提问:  专家回复:我国法律规定的能参与民事活动的主体有三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社会组织要成为民事主体,要么具备法人资格,要么属于其他组织,否则其行为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所谓法人是指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他组织又称为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我国《民法通则》没有关于其他组织的规定,但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其他组织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其中第四十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由此可见,其他组织是受我国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民事主体之一,主要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其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和公益团体等。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差别主要表现为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能够自己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其成员的责任是严格分离的,如公司的责任与股东的责任相互独立;其他组织则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责任与成员的责任虽然在一定限度范围内分离,但是成员必须承担最终责任,如合伙企业超出合伙财产范围的责任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关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并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组织,履行下列六大职责:  (1)制订、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3)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5)制订、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6)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以下五项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经过对比后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业主大会既有制定业主公约等内部规章制订权,又拥有进行“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决定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续筹”等民事活动的资格,还能够代表全体业主对公共场地、设施设备行使财产权;  第二,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一个常设执行机构,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负责处理业主大会的日常事务,对外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本身没有独立的意思能力;  第三,业主委员会虽然是依法成立的,但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经过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所以业主委员会不是法人;  第四,虽然目前在物业管理实务中人们普遍把业主委员会作为其他组织来对待,但是从法律责任上分析,业主委员会委员或者业主不可能对业主委员会的行为承担最终责任,因此,业主委员会也不属于其它组织。  业主委员......>>

问题八: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有什么区别? 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的,决定物业重大管理事务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
当业主人数较多时,可以按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是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中选举产生,经 *** 批准成立的代表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问题九:居委会和业委会有什么区别?? 居委会和业委会是有区别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
居委会,现在是社区,是 *** 的一个下属部门,负责管理协调管辖范围内的一些民间琐碎工作。
业委会,是小区业主自发成立的一个民间组织,代表业主,聘请物业,管理小区。
一般来说,居委会比业委会管理的范围要广的多,权利大的多。

问题十: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满城尽带业委员会!自我91年创建中国第一个业主委员会起,业主委员会已伴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走过了15个春秋。业主委员会这个名称已经不再陌生或被排斥,而且业主委员会在维护业 *** 益、实行业主自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建设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做出了一定努力。但迄今为止,全国所有住宅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比率不足40%,业主委员会能真正发挥作用的少之又少。纵观其中原因,除了业主委员会没有真正理顺业主、发展商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外,业主委员会没有真正了解小区业主对管理和服务的需求,没有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与小区业主沟通交流的意识淡薄,缺乏了解物业管理产品对建筑物及其设施设备的影响,没有在和谐社会的大形势下不断学习,是其不能体现自身价值的重要原因。而以往主要集中在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现已转变为小区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业主委员会的公信力正在下降,小区业主与业主委员会的矛盾正在升级。我认为;现在业主委员会的主要问题在于――组织的松散性、主观的随意性、提议的盲目性、责任的不明性,权力的无限性。业主委员会,应该由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理应得到全体业主的信任。而在实际情况中,小区业主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情况并不了解,有许多时候,选举仅仅是走形式而已。更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因素则是从 *** 开始的!由于在购买及使用房屋的过程中感知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在主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协调的过程中处于弱势位置而不能达到自身目的时,或得知小区周围要增建、改建对自己小区生活、物业增值产生影响的情况下,一些带有对立情绪的业主首先成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积极分子,但不管其成立的结果如何,我们可以看出,积极参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这些业主,首先是从维护自己权益的角度出发的。狭隘的意识决定了参与的起点,业主委员会从开始就在考虑如何 *** ,而不是通过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努力而创造和谐、舒适、文明的社区,更不是通过高效、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使物业增值、保值、始终处于完好如新的状态。作为小区全体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一定要具有为小区全体业主负责的意识,凡事要站在小区全体业主利益的角度考虑,因为业主委员会的责任包含着小区全体业主的信任、真诚、依赖和期待。所以,业主委员会更应保证所有的决议都公平和透明,敢于面对来自小区全体业主和社会的质询,所有行为都必须保证为了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业主委员会的责任感、关爱心、公信力、透明度、正义感、领导力、创新力和沟通能力非常重要,更重要的是;业主委员会应具备学习能力和懂得为他人创造价值,这是小区全体业主的一份期待。为了保障小区全体业主的舒适生活和物业价值,业主委员会一定而且必须要学习物业管理专业知识,学习如何通过专业的物业管理才能延长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学习如何代表小区全体业主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学习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过程中的重要注意事项;学习物业管理的管理特性、服务精髓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如何选择最佳管理服务供应商;学习如何配合、监督和解聘物业管理公司;学习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和影响物业管理效果的因素;学习物业管理的年代规划和物业管理费的年度预算;学习如何使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和大型设备维修备用基金;学习如何续筹大型设备维修备用基金和大型设备维修备用基金的增值;学习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不断清晰和明确;学习为保证小区在产权期内始终完好如新而如何募集资金对小区进行房地产二次开发等等。由于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的产品和物业管理的真实作用完全不了解;由于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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