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没有子女,由侄子办理后事,老人的房产应该谁来继承?

如题所述

老人没有子女,由侄子办理的身后事,老人的房产应该按照顺位继承法继承,首先应该了解老人是否有老伴。如果老人有老伴的情况下,那么老伴就有权享受这套房子的支配权,但如果老人没有老伴,没有子女,那么对于亲侄子也有权享受继承老人的房子。而且应该针对性的去了解老人,在临终前是否有立过遗嘱,或者是有向某一些人交代过如何处置自己的房产。即使老人是用口头的形式立遗嘱也都是有效的,但是必须要有1~2个见证人,能够证明老人说的话是存在的。

尤其是生活在农村地区,有很多老人在年轻的时候由于没有结婚的打算,从而在老年生活时也都会有属于自己的房子。虽然说一些年轻人会觉得老人这样的房子根本就不值什么钱,但是主要和老人沾亲带故的一些人,都会惦记着老人这样的一套房子。因为想着既然拥有了老人的房子,也可以占为己有用于个人居住,这样也能为自己创造不少的经济财富。可以选择把老人的房子装修一下进行出租,这样每个月就能够得到相应的房租费用。

在农村地区,很多人认为谁帮助老人处理了身后事,谁就有权利去继承老人的房产,其实这样的说法并不成立。老人和侄子之间也有着一定的血缘关系,但是如果侄子一味的想要霸占老人的房产。老人在临终前也一定会有所察觉,同时会考虑要不要把这样的一套房子交给侄子。

如果在老人在世的时候,侄子对老人就像是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即使侄子继承了老人的房产,村子里面的一些人也不会有其他的非议。因为想着侄子侄女的关系,和自己的亲生子女关系相差不是特别的远,应该了解老人生前和侄子侄女的关系究竟怎么样。如果关系比较亲近。如果关系比较亲近,也就只能证明老人也是特别的疼爱自己的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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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14

应该由配偶、兄弟姐妹、父母共同继承。

老人没有子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由其配偶和兄弟姐妹还有父母共同继承。虽然侄子为其办理了后事,但他不是法定的继承人,如果老人配偶已经过时,而且父母早已过世,房产则由兄弟姐妹继承,兄弟姐妹全部过世则由兄弟姐妹的直系子女继承,在这种情况下,侄子才有可能继承老人的房产。

如果老人去世后没有配偶也没有父母,而且没有兄弟姐妹,只有哥哥或弟弟留下的这一个侄子,而且在他去世以后有这个侄子操办了后事,那么老人留下的房子就应该由这个侄子来继承,他这属于转继承。如果老人有多个兄弟姐妹有多个侄子,侄女则应该由多个侄子侄女平均分配房产。

在很多地区的农村认为老人去世后没有子女,谁操办后事,谁就是他的合法继承人,而且其他人也不会和他争这份遗产。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却不是这么回事,只是对于老人的房产没有直接的继承权,他不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死亡,第二顺位继承人也死亡以后才可能出现转继承的情况,房产才可能归侄子所有。

老人如果感觉自己没有亲人,由侄子照顾自己的晚年生活,而且自己百年以后也有侄子操办后事,想把房子留给侄子,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在最清醒的时候书写遗嘱,并进行公证,这样一种就有法律效力,不论有多少个继承人,都要根据遗嘱内容来分配遗产,如果遗嘱指定房产由职责继承,那么它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其他继承人不能争夺房产。老人没有留下遗嘱,房产归属继承就比较麻烦,要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去核实,为老人办理后事不能成为继承遗产的理由。

第2个回答  2022-07-15
如果老人当初没有遗嘱,又没有子女、父母在世,则应该考虑老人弟弟为继承人继承房子,至于侄子,除非在老人生前对老人进行了相当部分的赡养,否则不能参与继承。
而土地的情况,如果是集体承包土地,一般是按户承包的,如果这户人家都消亡了,则土地应该收回集体重新分配。至于弟弟一直种着,是老人生前对弟弟赠予了自己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老人死亡之后,如果没人继承,则土地应当收回集体。但如果弟弟在农村集体中没有自己的承包地,则同样可以继承老人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否则就不能继承。当然从实际情况出发,老人弟弟取得村集体同意,当然也可以分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最后,如果老人弟弟继承了遗产需要支付侄子办理后事所花费的费用,但最高以所继承的遗产额为限。
如有任何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3个回答  2022-07-15
从合法继承的角度来看,老人的房子将由他的兄弟姐妹继承。 如果长辈的兄弟姐妹早于长辈去世,部分财产将由已故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 如果尚未办理财产继承,长辈的兄弟姐妹晚于长辈去世,长辈的部分财产将由已故兄弟姐妹的配偶和子女继承。 如果老人在去世前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产支持协议),财产将在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之间分配。
第4个回答  2022-07-15
老人的血缘关系最浓的那些人。这应该需要看老人是否有其他的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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