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打胎赔偿标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无法证明男方对女方身体造成损害,故以上请求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多次打胎对身体有损害的并且男方有责任的,应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第二条、同居、事实婚姻问题 第四款: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法院应否支持?答: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以上请求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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