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屋应该由哪个部门执行强拆

违建房屋应该由哪个部门执行强拆

成因不同,执法主体也会不一样。
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享有查处权。存在《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违法占地建设情形之一的,国土局可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治理、停止施工或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但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国土局没有强拆权,不能自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设施。当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诉讼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应该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局: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和非法临时建设(建筑)进行查处。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六条规定,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以及非法临时建设(建筑),可以结合具体情形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及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等行政处罚。但当事人不按照处罚决定要求停止建设或拆除的,城乡规划局不能径行拆除,需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乡镇人民政府:系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查处主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四、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对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有权按照《建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责令改正、停止施工及罚款等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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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2-09
违法建筑一般就是由市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来进行强拆,这个时候想要对建筑进行强拆还需要得到审批,同时还需要户主同意,并且对建筑物的所有人进行强拆的补偿,需要将一切弄好之后才可以进行拆除。
法律分析
依据规划法的规定,拆除违法建筑的执法部门是市政府规划主管部门,但是城市为了统一管理,通过委托的方式将此执法权交给城市行政执法局或者城管局这些部门,具体要看政府各个部门的行政职能。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土局可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治理、停止施工或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给予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处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2-14
违法建筑强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首先法院判决违法建筑,当事人不履行法律义务,然后由法院进行强拆,其他部门或个人无权强拆。
第3个回答  2022-02-13
房屋的违建一般是由城管局来管的,强拆也是由他们来负责的。
第4个回答  2022-02-18
一般有基层政府 规划部门 城建等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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