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植物的作文(托物言志)

如题所述

1.托物言志的作文
那棵树
十几年的经历让我不禁觉得,本该精彩的人生却淡而无味。每一天都在重复着同样枯燥的事情,让我厌烦。
经历过几次不顺心的事,我开始想逃离这尘世。
我对母亲说:“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再多的努力看来也只是徒劳,那么多人在我之上。我不如返璞归真,学习古人,过隐居的生活。”母亲没有说话。过了几天,母亲带我来到一座山前。那是一座我不知名的山,虽算不上高,却可用险来形容。我望着母亲,猜测着她的意图。
“你看到那棵树了么?”母亲指了指山崖。我抬头望去。陡峭的山崖间,赫然有一棵树,似已被山崖的细缝挤得弯了腰,却不乏生机。
“嗯,看到了。那是······”
“走,我带你上去。”母亲拉着我,寻了一个较缓的山坡,一步步向上走。
看着母亲额头上的汗水,我虽不解她的用意,却告诉自己一定要走上去。山顶。这确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
母亲拉着我,来到了那棵树前。“你看。”我愕然。那棵树竟是从石头中生长起来的!
“这,怎么会······”
“你看,这棵树要生长,就必须穿透坚硬的岩石。你是个聪明的孩子,我想你会懂的。”母亲不再多说。我小心地俯下身子,看着山崖上的那棵树。它的根确是生长在岩石中,坚韧有力地向四周伸展,似乎要汲取周围所有可以利用的养分。
顿悟。
我回头看着母亲:“我懂了。要想在世间取得自己的一席之地,就必须努力克服所有挫折,顽强的面对人生。”
在这之前,还要先磨炼自己。有了真本领,才能克服挫折啊!”母亲满意的说。
“嗯,我再也不说隐居这种傻话了。”
回去的时候,我回头望了望那棵树。在蓝天下,它恍若一柄宝剑直插云霄。它在告诉我,它要和逆境作斗争。
感谢母亲让我见到了那棵树。感谢那棵破岩而出的树,它让我懂得,再难渡过的逆境,再难克服的挫折,只要顽强拼搏,它们最终只会成为成功路上的垫脚石,帮助我们登上胜利的顶峰。
那棵树,永远生长在我心中。
2.做一朵昙花,只有香如故。
昙花一现,定格记忆。
许久过后依旧不能忘却初见昙花开放的刹那,皎洁如玉的月光下,它就那样轻盈地展开自己的双臂,拥抱这看似美好的世界,如同超脱凡世的精灵,不含一丝一毫的杂念,让人窒息的美。
但却又如此短暂。
为这惊艳的美付出的代价,便是生命的短暂。没有眼泪,没有悲伤,没有犹豫,有的只是忠实于自己的倔强。就这样悄悄地绽放又凋谢,留给人无限的感慨。
再艳丽再娇贵的花,最终的命运仍旧是一天一天老去,仍旧是最终凋谢,与其如此,倒不如像昙花,虽然短暂,却可以芳香永留于世,不曾让世俗的残枝败叶玷污了自己的清白,只等来年又开出绚丽的花朵。
昙花的美,在于它所展现的生命的极致。那让人惊心动魄、为之倾倒的绝美无比。大千世界,真正能打动人心的美,莫过于昙花一现的瞬间。短暂却又可以在心永驻。像是深夜的一杯热茶,抚过泪颊的一双轻柔,面队困难的一次无畏,独上高楼的一次超脱,绝境中的一次安慰,世俗中的一泪感动,永驻在人心中一般。
不要说昙花的短暂,它们只是服从了自己的内在力量,在最适当的时候,从内心一迸而发,展现给世间一抹惊艳,一点孤傲,一些洒脱。让它们最美的记忆活在人们心里,经历千百年,依旧美丽。
肉体逝去,记忆永存。
不要再流连于世俗的花园,因为没有不败的花;不要再空虚地过着生活,因为那只是行尸走肉。
做一朵昙花吧,就是昙花,留下永存于心灵的一抹孤傲美丽。那才是极致。
3. 花的美
绢花,纸花,塑料花……假的花也是美的。放在那边,直到积满
了灰。
我却是不太爱假花的,虽然,它是好看的,仅仅好看,而已,没
有灵魂。
热爱真花,因为,她是有生命的,能绽放光彩,会黯然凋零。正
是那花落前的瞬间震撼着我。假的,是没有那分临别的灿烂的。
花的精神,对人,也是一样的。
我 喜 欢 秋 天
曾有许多人问过我“一年四季中你最喜欢哪个季节?”我总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喜欢秋天!”
我喜欢秋天,虽然它没有春天生机勃勃之貌,没有夏天姹紫嫣红之景,也没有冬天银妆素裹之纯,但我仍对它情有独钟。
如果说绿是春天的使者,红是夏天的色彩,白是冬天的打扮,那么黄便属于秋天。在送走夏姑娘的同时,秋婆婆迈着她那矫健的步伐向我们走来,她的到来,使万物脱下了旧衣,换上新装。树儿们都脱下了绿衣裳。换上了秋婆婆精心缝制的新衣。花儿都收敛起绽开的笑容,鸟儿也都成群结队地飞向南方——另一个更加温暖的世界。似乎一切都显出几分无奈,几分孤独,几分凄美。过往行人也来去匆匆,无暇观赏两旁风景。这也许是秋天不能受到大众欢迎的原因吧。
但让我们把目光从这些令人倍感哀伤的景色中移开,移向那金灿灿的田野。田里的庄稼经过几个月的培养,现在已经成熟了,这给人们带来了无可比拟的喜悦。辛勤工作许久的农民们带着满面的笑容,走向金色的田野,收获他们劳动的果实。他们在金色的大海中干得热火朝天,一时间,春天的生机勃勃,夏天的活泼热情,秋天的丰收喜悦全来到了这广阔的田间。一阵秋风吹过,“大海”泛起层层浪,夹杂着人们清脆欣慰的笑声。看着此情此景,还有多少人会不喜欢上秋天呢?
有时会有一场小雨,秋雨小小的柔柔的扑打在人们的脸上,凉凉的。这时,人们忘记了一切不幸,尽情接受秋雨的洗礼。
我喜欢秋天,喜欢那萧条的美,喜欢那丰收的喜悦,喜欢那绵绵的小雨……喜欢它的所有所有。
如果现在有人问我:“一年四季,你最喜欢哪个季节?”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喜欢秋天!”尽管它并不很出众。
人 生 如 萍
一池浮萍,青青绿绿,其中也有点点水色,无风时它像一块布平铺塘面上,没有一丝一毫的皱纹,又像一块天然的青绿铜镜浮在池中。
其中也有几支树杈直插过池面,萍面略显得有些破痕——可是却不能完全划破,这之中更显示出了它的生机。杂草和翠鸟也时不时地打扰着萍面,一漾一漾的,鱼波纹是不能不出现的,使浮萍更显得拥挤和紧张。
狂风大作,起皱折的是浮萍;弯身摆头的是杂草;早已无踪影的是翠鸟,皱折只是一刻,风稍微小时,萍面又恢复了原状。尔后,又是皱折,浮动不定。有时也有鱼儿的“拜访”。风是魔鬼,杂草是细菌,然而却破坏不了它。
风后,萍面依然是完整的——除了少许的杂物。
这,使我不由地想起了文天祥的诗句“身世浮沉雨打萍”。是啊,人生又何尝不像浮萍,平静的人生里时刻都有风波;而风浪又蕴藏着平静的人生。
曲折的人生,又何尝不是风中生存的浮萍,浮萍是为了生根于水中,而人是为了在大千世界中生存。
坎坎坷坷,漫漫人生,对着苍天长叹,叹已逝人生;对黄河咏赞,赞黄河雄姿;对着小草低泣,泣小草无人知晓;站在高山上高唱,唱高山的威武;对小河低吟,吟小河的涓涓……
若人生只有浮萍的平静,没有狂风,那人生就是一杯淡水无味可言;若只有小河的自私,那人间处处是冷若冰霜;若只有大山的高傲,那人间没有无私的爱……
自己的人生,自己的道路,都在自己的脚下,由自己掌握。
人生!浮萍!
叶子的风姿
窗前有一棵树,树上有一片叶子。我望着它,它也望着我。
叶总是微微的摇摆着。我很好奇,问:“叶,为什么你老是摆动?”
“我想飞。”它说。
“叶即是叶,永远不可能像鸟一样飞的。”
“看着吧。”它纯纯的笑着,不再说话。
叶从春天摆到夏天,执著热烈。
我感到诧异:“为什么?一季的时间你已长大,应该明白了……”
“可能吧,”它望着天际,轻轻叹出一口气,“一季的时间使我懂得叶永远无法像鸟一样飞翔,可我依然无法阻止自己去飞。有时,明知是不可能的,但无法自己,不是吗?”
“既然知道是不可能的,又怎么会无法停止呢?”我糊涂了。
“可能,是因为在我心底,还想着飞翔……”它朝我笑笑,笑容里含着一抹淡淡的悲哀……
秋天到了。
我望着摇摇欲坠,即将凋残的叶子,说:“你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你还追逐着那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吗?”
“是的。”叶抬起头,眼里焕发着不可抑制的光彩,“你知道吗?人,现在我很快乐。”
“快乐?”
“嗯,这段时间,我明白了许多。我在这树梢头看着许多人来来去去,忙忙碌碌,却一直无法得到满足,你知道为什么吗?”
“是他们没有得到想要的?”
“不,是因为他们在追求‘结果’的同时,忽视了‘过程’。要知道,‘结果’的欢乐是由‘过程’带来的。没有‘结果’的‘过程’固然可惜,但没有‘过程’的‘结果’却更为可悲……你明白吗?”
我轻轻摇了摇头:“你……究竟想和我说什么呢?”
它再次展开了笑颜:“我正品味着过程啊!”
冬天,到了。
我迈着沉重的步子来到窗前。忽然,一个景象使我呆住了——干瘪的叶,在飞!
时间如同停流了一般,它用身子散发出年轻时的光彩。它离开了树的怀抱,在四溢的冬日暖阳中,在天空这个舞台上,飞旋着、飘舞着。虽然是如此简单的动作,却舞出了风姿,舞出了韵味,舞得比鸟更轻盈、更动人……它更像一位吉普赛少女,虽然衣着陈旧,裙袄破损,却舞得意志飞扬、旁若无人,眼中闪烁着炽热的光芒。那是平静的热烈,超脱的欢呼!空际间划过一圈一圈的元户,那是生墓旒!?
突然,像是风中的精灵在开玩笑,一阵疾风刮起,叶失去了平衡,像一只折翼的黄蝴蝶,在空中翻腾着,在坠地前作着最后的努力。最终,“蝴蝶”飘落到了地上,夕阳将它染成了金色,如同天边即将逝去的火烧云……
泪,从我的眼眶里缓缓淌了下来:“你的梦成真了,但为此付出了一生的等待,耗尽了全部的精力,你……不后悔吗?”
它没有回答,依旧是静静的微笑着,渐渐的,合上了眼睛……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在白色的天国里,天使奏着圣歌,叶子安详的飞舞着,留下一道道闪亮的痕迹……
有一个声音在说:梦的存在,是为了追求!
石缝间倔强的生命,常使我感动得潸然泪下。
是那不定的风把那无人采撷的种子撒落到海角天涯。当它们不能再找到泥土,它们便把最后一线生的希望寄托在这一线石缝里。尽管它们也能从阳光中分享到温暖,从雨水里得到湿润,而唯有那一切生命赖以生存的土壤却要自己去寻找。它们面对着的现实该是多么严峻。
于是,大自然出现了惊人的奇迹,不毛的石缝间丛生出倔强的生命。
或者就是一簇一簇无名的野草,春绿秋黄,岁岁枯荣。它们没有条件生长宽阔的叶子,因为他们寻找不到足以使草叶变得肥厚的营养,它们有的只是三两片长长的细瘦的薄叶,那细微的叶脉告知你生存该是多么艰难;更有的,它们就在一簇一簇瘦叶下又自己生长出根须,只为了少向母体吮吸一点乳汁,便自去寻找那不易被觉察到的石缝。这就是生命。如果这是一种本能,那么它正说明生命的本能是多么尊贵,生命有权自认为辉煌壮丽,生机竟是这样地不可扼制。
或者就是一团一团小小的山花,大多又都是那苦苦的蒲公英。它们的茎叶里涌动着苦味的乳白色的浆汁,它们的根须在春天被人们挖去作野菜。而石缝间的蒲公英,却远不似田野上的同宗生长得那样茁壮。它们因山风的凶狂而不能长成高高的躯干,它们因山石的贫瘠而不能拥有众多的叶片,它们的茎显得坚韧而苍老,它们的叶因枯萎而失却光泽;只有它们的根竟似那柔韧而又强固的筋条,似那柔中有刚的藤蔓,深埋在石缝间狭隘的间隙里;它们已经不能再去为人们做佐餐的鲜嫩的野菜,却默默地为攀登山路的人准备了一个可靠的抓手。生命就是这样地被环境规定着,又被环境改变着,适者生存的规律尽管无情,但一切的适者都是战胜环境的强者,生命现象告诉你,生命就是拼搏。
如果石缝间只有这些小花小草,也许还只能引起人们的哀怜;而最为令人赞叹的,就在那石岩的缝隙间,还生长着参天的松柏,雄伟苍劲,巍峨挺拔。它们使高山有了灵气,使一切的生命在它们的面前显得苍白逊色。它们的躯干就是这样顽强地从石缝间生长出来,扭曲地、旋转地,每一寸树衣上都结痂着伤疤。向上,向上,向上是多么地艰难。每生长一寸都要经过几度寒暑,几度春秋。然而它们终于长成了高树,伸展开了繁茂的枝干,团簇着永不凋落的针叶。它们耸立在悬崖断壁上,耸立在高山峻岭的峰巅,只有那盘结在石崖上的树根在无声地向你述说,它们的生长是一次多么艰苦的拼搏。那粗如巨蟒,细如草蛇的树根,盘根错节,从一个石缝间扎进去,又从另一个石缝间钻出来,于是沿着无情的青石,它们延伸过去,像犀利的鹰爪抓住了它栖身的岩石。有时,一株松柏,它的根须竟要爬满半壁山崖,似把累累的山石用一根粗粗的缆绳紧紧地缚住,由此,它们才能迎击狂风暴雨的侵袭,它们才终于在不属于自己的生存空间为自己占有了一片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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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1
倒树精神
村里头有一棵俗名“倒树”稀有物种。它像神一样的护着村庄,还上过电视,像一棵不平凡的树。但我说的不是它的“名气”,而是它非凡的精神。
在村里头的一人普通角落生长着一棵年纪挺高的老树——倒树。一个奇怪、动听名字,普通翠绿的枝叶奇怪吗?五六高的枝干奇怪吗?比榕树还细点的主干奇怪吗?有奇怪。其实,它的特点之处在于它是一棵空心的主干的树;反季节生长——冬天生长,夏天落叶;听说过一棵倒过好几次,都能够生长如旧的吗?它就是这样一棵树。
那一阵子,比尔•盖茨刚刚成为首富,心烦的事踵而来,各大公司都有开发了新技术,而时代也在淘汰着Windows系统。销售开始下跌,但对盖茨的打击越大,就越有挑战力。他选择时代性的生存策略:“吃掉自己的幼子!”他开让员工们自由开发新技术,而舍弃了原先的旧Windows系统。这与倒树独有的特质很相似,它舍弃了实干。将其营养分散给枝叶,使它更快的生长,在倒下去的时候,其实已经在快速成地生长了。就是这样,它突破了自己超越了别人。
克里蒙•史东是美国联合保险公司的董事长。小时候,家里穷,他就卖报纸为家里补贴。一天他到一家餐馆卖报纸。刚进去就被老板赶出来,他没有放弃,趁机老板不注意又溜了进去老板发现后把他踢了出来,小史东揉揉屁股又部了进去,客人们被这个小男孩的勇敢所感受动,纷纷向老板求情,又买了他的报纸。中年后史东创建成了保险公司,以被认为傻的举动,获得了惊人的销售额外负担。他说过:要是在哪倒下,就要在哪能爬起来。我们的倒树何尝 不是这样呢。它一旦被肆虐的负吹倒后,并没有放弃生存的希望, 以顽强的生命力继续在原处生根发芽。
只要能够再站起来,就有成功的希望。不必在乎自己摔得有多惨。 以奇特的生存方式,证明自己行的。
————这就是倒树的高尚精神!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2-26
樱花的美丽
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昕一个人独自坐在学校的操场上。一阵风吹过,樱花树上的樱花飘落了,昕喜欢看樱花飘落时的那种美丽。昕似乎陶醉在这份美丽,她不知道安已经走到了她的身边。
“你也喜欢看樱花?”安说。
昕回过头看了安一眼,有种惊奇。“是的,我喜欢。它很美。你也喜欢?”
“我喜欢,也喜欢爱看樱花的女孩。”
昕给了安一个美丽的微笑。“我不认识你,你认识我?”
“没关系,不认识可以认识,我叫安,高三,你呢?”
“我?”
“是的,你?我想认识你,或者,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昕,高一。”
两人开始沉默,一起看着樱花,感受这美好的阳光。不知过了多久,昕开口了。“我要回家了。拜拜。”而且跨上自行车,回家了。夕阳的余辉照在安的身上,他望着那远去女孩的身影,无端端泛起一丝心痛。安从昕的眼中看出了她的寂寞,所以会心痛。他的直觉告诉他,她是一个好女孩,可她,却比烟花更寂寞。
安总习惯看着窗外的操场,搜索昕的身影。看到了,会淡淡的一笑;看不到,会有一丝牵挂。
安篮球打的很好,是一个很受女孩子欢迎的男孩。学校里很多女孩都注意他,只是昕,她并不注意。安,是个很干净的男孩,一米八零的个子,总喜欢穿着运动装,给人以一种邪邪的感觉。昕,并不漂亮,但看上去却很舒服。没有人会想到安会喜欢昕。
昕一直喜欢一个人,看着操场上的樱花。樱花的花期并不长,刚开花,就接近枯萎了。
这天,昕依旧一个人坐在操场上。安走了过来,“为什么你总一个人?”
“我已经习惯一个人了。”
“让我来陪你吧,一个人不如二个人。”
昕没有回答,只是沉默。回家的时候,她是和安一起走的。夕阳的余辉照在了他们两个人的身上,他们的影子被夕阳拉的很长很长。他们一路说着回家,她冷漠的心有了些许的融化。她或许可以不再寂寞,因为她有了他。
以后的日子他们一直呆在一起。操场上的樱花已经全部凋零了,他们也不在看樱花了。他带她去外滩,去徐家汇的教堂,去人民广场……忙碌的高三,他依然经常陪伴着她,因为他不想让她寂寞。日子一天天的过,安顺利的考上了理想中的大学。安离开了学校,去了大学的校园。昕高二。在周末,安总会带昕出去玩,日子很平淡的流逝。
在昕高三的那年,昕的父亲把她送到了英国去读书。昕在和安看了最后一次樱花后,一个人飞去了英国。离开的时候,昕给了安一封信。
信是这样写的:

你看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一万英尺的高空中。我要飞去英国读书,这是我父亲的意思,我不能做什么。我只有服从,所以我去了。我做不到不留下一丝丝遗憾,我知道我忘不了你。你知道吗?你是那么的深深的存在,存在我的记忆里。对不起,我没有说一声就走了。我只是不想看到你难过的样子。忘了我吧,就当从来不曾遇到我。
在地球的另一半,我会祝你幸福的。
再见了,希望你快乐。

安握着昕留下的最后一样东西,他独自来到了樱花树下,回想当初的事。不觉眼眶湿了。
是呀,樱花虽美,但花期却很短。安和昕的故事虽美,却不能天长地久。
第3个回答  2011-02-20
可以写小草、傲梅、竹子等,写花朵可以利用它的花语、典故还有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啊
第4个回答  2011-02-20
可以写写太阳花。听说是不死的花。就算是折下它的一根枝叶放土里也能重新长出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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