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了没立嘱嘱,现儿媳妇要求90岁的婆婆放弃该儿子的房产继承,老母另有四个子女在世,怎么进行?

如题所述

房产是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男方的房产份额属于遗产,应由其配偶和子女、父母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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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8
关键房子的房产证名字是谁的,如果是儿子的,不存在放弃,只要婆婆的几个孩子承担抚养费,如果是婆婆的名字,和媳妇无关,,死后几个孩子平分追问

房产证原先就儿子的名子,在儿子去世前二年媳妇名子加了上去。

第2个回答  2019-11-28
婆婆可以立遗嘱的。遗嘱里声明放弃该儿子的财产继承权。不过媳妇自己要做的到位,该替儿子尽孝的都尽量去做。毕竟儿子没有尽到尽孝的义务就去世了,毕竟媳妇要求婆婆放弃继承权,请给婆婆一份安慰,不一定是物质上的,给婆婆一份精神上的,心里的安慰吧。
第3个回答  2019-11-28
是不正常的,因为这头发里面的母亲是有继承权的,儿媳妇不让她去吃那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说那个老婆婆,她自己如果想借钱的话就去继承,如果不想继承的话就毕竟儿子12分将非常伤心的事。那也要看媳妇好不好,那如果不好。让你继承啊,你也是有道理可说的,所以说你们这些相处还是有情有义,在那么你就看着办吧。
第4个回答  2019-11-28
每个人都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儿子去世后,只要儿子有财产,那么老母亲依然有分享的权利,无论老母亲还有几个孩子都有权利,可以依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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