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2-27
首先你需要清楚的是,无论是国家规定的产假或是山东省规定的生育延长假,都不是一年一个规定,而是在规定后,没有修改法规,是不会变的。因此,不存在“2016-2017年”什么什么新规定的说法。也就是说,只要法规不修改,2019年2020年~~~~都是一样的。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以上两个法规的规定时间相加:国家规定的98天+山东省规定的60天=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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