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只送达传票而没有起诉状怎么办?

民事案件因管辖权异议移送新法院,新法院只给被告寄送一张传票而没有起诉书等其他文件,而且传票上的案由跟原来的案由也不一样,案由已更改。这种情况合法吗?被告应该怎么办?请专业人员详细回答,谢谢!

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案由,这和案件的处理没有太大的影响,关键还是看怎么审理和判决的。法院这样做并不违法。
至于没收到起诉书的情况,因为是管辖异议移送的案件,原来立案的法院已经向被告送达了起诉书,所以接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可以不再重新送达起诉书。
作为被告可以向审理法院要求复制起诉书和原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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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30
前面的诉状应该给你发过。
变更案由,你可以联系承办法官了解理由。
第2个回答  2020-06-30
应该和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一起送达,可以去当地法院立案庭咨询一下。
第3个回答  2020-06-30
最好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去法院直接咨询查实一下,这样得到的答案最为准确有效
第4个回答  2020-06-30
接着申请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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