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之前房主在别人或银行那借债,上交房产证,之后再补办一个,卖二手房,如果买了之后出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打官司法律会保护谁?
2、在购房时如何能避免此类情况发生?与卖方签协议能解决么?
请赐教!谢谢!
非常感谢您 那查询标的房产的抵押情况和是否有纠纷是在房管局查询么? 如果有的话房管局会主动告知或无法过户么? 谢谢!
追答是在房管局查询,有些房管局会的公众信息网上有“房源信息验证”“存量房验证”等功能,通过输入产权证上的相关证号,可以查询相关信息。
如果是被限制交易的情况,你是办不了交易过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