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法对机采血小板2个治疗单位算多少血量没有详细说明

如题所述

对一个治疗量血小板的解释很多。

如果是机采血小板,10U就是1个治疗量,
10U就是10个单位,1U就是指200毫升血全制备量(手工分离血小板)。
一个治疗量,就是血浆中血小板数量达到2.5X10*9(10的9次方)个血小板。

在深圳和全国非常多的城市,每日公布当天需要采集的血小板量,如:A型10U,B型7U,O型15U,AB型5U。这里的1U就是指一个治疗量。

2009年底之前,为鼓励捐献机采成分血,把捐献一个治疗量的血小板(或粒细胞)记作800毫升,相当于捐献了800毫升全血。
献血者用血,也按照800毫升报销。国家对献血者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金、银、铜奖时,也按照800毫升计算。

2010年后,全国绝大多数省市,捐献1个治疗量机采成分血,用血是还是按照捐献800毫升计算,北京、上海等地,是按照400毫升给予报销。
国家表彰,捐献一个治疗量血小板,按照献血一次计算,一次捐献两个治疗量按照献血两次计算,因为献全血,每200毫升也是按照献血一次计算,一次献血400毫升,按照献血两次计算。
这样,就有人把捐献一个治疗量血小板等同于献全血200毫升,两个治疗量血小板等同于400毫升全血。
这样计算是不正确的,国家献血法没有,也从未出台一个文件说明一个治疗量的血小板等于200毫升全血。

捐献全血,就是以量计算,捐献多少毫升就是多少毫升。
有不少地区,把一个时期的献血总量简单的按照每200毫升算作一人次,年采血一吨就记作5000人次。也可以说简单明了,但不能真实的反应当地民众献血情况。
现在的每次献血量可以是200、300、400毫升。一次献血300毫升,如果给别人说我献血一次半,就会有人不理解:半次献血怎么操作?

捐献血小板是按照捐献的血小板数量,2.5X10*9(10的9次方)来计算,同时要采集血浆用于保存血小板,这个血浆量就不是很重要了,足够就行。
各地的规定会有差异,一般是采集一个血小板的同时,需要采集250毫升血浆。
血浆也是血液的一部分,这就更不能说明一个治疗量的血小板等于200毫升全血了。
还有人说,采集的血浆里含有盐水和抗凝剂,盐水还要回输献血者体内,也不能说明采集的血浆到底有多少。
那么,在捐献血小板的一个多小时内,又有多少水分通过胃肠补充到血液了,当然这部分也成为了血液。

捐献了全血,就是计全血量。
捐献血小板就是计治疗量(血小板数量)。
两者不用去换算搞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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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11
在石家庄献机采血小板,2个治疗量可以享用1600毫升全血,但是申报奖项时,按400毫升全血计算。
第2个回答  2014-04-12
机采血小板和献全血是两个不同概念的献血方式,一般是要分开说明的,比如你献全血多少次,多少毫升,机采血小板多少次,多少单位,现在的媒体和血站,在宣传献血者时,喜欢折算,比如某某人献了十万毫升等等,这个是不对的
第3个回答  2014-04-11
1个治疗量计200毫升的血量,从2009年全国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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