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公司上班出错的赔偿问题!

如题所述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员工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可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如果赔偿金额以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支付,单位每月扣除的金额不能超过你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但是赔偿的前提是员工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且公司规章制度或者单位有明确表示员工的赔偿责任,否则公司不得要求你赔偿,鉴于以上分析,个人觉得你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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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20
工作出错也只是业务过失,单位最多只能用薪资所得的20%来做处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反劳动合同,依法任职期间要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你做了一年多还要1个多月的补偿金;
你是公司的员工,犯的错误就要由企业来承担,负责赔偿。
你只要有在职的任何文件或薪资条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20-04-01
其实客户本身也有过错,要是能够证明是经他认可的话,他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因为你的失误,公司要求你承担部分损失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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