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借款日期写错了,严重吗,

日期应该是2011年,他写成了20011年,就多了一个0,这个日期是借款的日期,不是还款日期,请问还具有法律保护吗 谢谢咯 不好意思 没分了

借条一旦确定,不宜单方修改,包括借条时间都不得改动,否则容易被认定伪造借条。如果我们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话,那可能说明借贷关系不成立,当然就不需要偿还该笔借款。但问题关键是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借条上其他内容都是是真实的,只是借条时间被修改,想推翻该借条的证明效力的话,根据证据规则,那就必须提供相反的证据予以推翻,否则法院可能还是会认定该借条的效力。如果我们没有证据推翻借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那么我们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当然,根据司法实践,如果借条是大额借款,债权人还有就借款的支付凭证提供证据,否则法院就会认定借款证据不足。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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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30
让他重新写,如果被拒绝,那你就起诉,让借款人还款。因为借款人能钻的空子就是诉讼时效,说借条是2001年写的,因此,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申请鉴定,2001年写的和2011年写的是可以鉴定的出来的。借条原件一定要保管好。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只要双方意思表示明确,善意的过失,是没有关系的,如果可以重新写一张是最好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1-30
这是明显的失误导致,可以协商修改的。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写还款日期,对方如果到期没还,从到期日开始算两年的诉讼时效。
没写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你主张权利的那一天起计算两年,如果一直不主张权利,最长保护20年。
过了诉讼时效,你就丧失了胜诉权,实体权利还有,只是不能通过法院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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