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最牛的钉子户事件是指重庆杨家坪拆迁事件,起因是开发商与住户未达成协议,经过两年多的胶着,最终以业主接受易地实物安置解决并在当晚移平“孤岛”建筑,结束事件。
重庆杨家坪拆迁事件是一件发生在中国重庆市关于土地强制征用的拆迁事件。
事件过程:
2004年8月31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片区项目改造贴出动迁公告。
2004年9月 该片区280户陆续搬迁。
2005年2月 拆迁人向九龙坡区房管局提出拆迁行政裁决,要求裁决吴家限期搬迁。
2006年9月 开发商委托专人向吴萍送达安置意见书,但双方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2007年1月8日 鹤兴路片区拆迁听证会召开,被拆迁人未到场参加。
2007年1月11日 九龙坡区房管局下达拆迁行政裁决书。
2007年3月19日 九龙坡区法院裁定支持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决,要求被拆迁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
2007年3月22日 法院未进行强拆。
2007年3月22日期限过后,至同月30日上午,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仍未强制执行拆迁,但于同日该法院发表公告,责令在钉子户内坚守的杨武在4月10日前(即十天后)自动搬迁,钉子户交由智润置业公司拆除。
2007年4月2日下午,杨武、吴苹夫妇与开发商在下午四点半达成协议并签署拆迁安置同意书;夫妇同意接受易地实物安置,在沙坪坝区置换一套同等面积之商业用房,约下午五点,杨武拆除挂在屋子前后之横幅与国旗并收拾家当离开房子,象征事件的落幕。
开发商于晚上七点半开始拆除房子,至当晚十点半被移平(但地基土丘并未推倒),事件正式结束。
扩展资料
楼房档案:
地址:重庆市杨家坪鹤兴路17号
面积:219平方米
始建:1944年杨武父亲修建,为木制结构,一底一楼。
充公:1957年依国家私房归公政策,该楼被房管部门收走统一分配。
回归:1983年杨武与吴苹结婚后,吴以书面形式,向上层反映,讨回产权。
翻修:1993年,房子年久失修,吴苹向当地房管所申请排危,获准在原址重建起现在人们看到的这栋砖混结构的小楼。
主角背景:
杨武、吴苹夫妇于1979年起经营东风酒楼与外贸公司生意,该酒楼也是当时该地段最大的一家酒楼,现在酒楼于重庆、北京、武汉、成都皆有分店。
吴苹在接受访问时称其父为重庆市检察院的一名退休检察官,母亲也在检察院架构中工作。
男户主杨武从小酷爱武术,1985年曾获得“渝州武术散打搏击赛”75公斤级冠军,能徒手爬上高达10米的“孤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杨家坪拆迁事件
重庆“钉子户”获拆迁安置房及90万元营业损失
从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3日举行的重庆“钉子户”拆迁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重庆“钉子户”吴苹夫妇与开发商达成协议,选择实物商品房安置,并获得90万元营业损失补偿。
法院认为“钉子户”案对城市拆迁意义深远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3日就重庆“钉子户”拆迁案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指出此案对城市拆迁工作意义深远。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院长张立说,重庆九龙坡区鹤兴路片区17号房屋拆案对今后的城市拆迁工作不仅没有负面影响,反而具有积极的深远意义。
重庆“最牛”“钉子户”与开发商已达成和解
2日下午,重庆市九龙坡区拆迁“钉子户”吴苹夫妇与开发商达成和解,吴苹夫妇同意接受易地实物安置,并自愿搬迁。
据九龙坡区法院有关人士透露,在4月2日下午达成的协议中,吴苹夫妇同意接受易地实物安置,在沙坪坝区置换一套商业用房。该人士透露,双方的协议上没有关于补偿金的事项。
一个城市拆迁中的普通拆迁户,因为坚守“私有财产不受侵犯”,闹出了轰动全国的“最牛钉子户”事件,引发了政府和民间对两部法律的集中关注———《物权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还有一些至今无法“平息”的争执:房屋拆迁条例与物权法冲突之争、公共利益之争……众多法律界人士呼吁,政府退出商业拆迁是破解目前城市拆迁困局的必由之路;“钉子户”事件中,当地政府及法院强调拆迁是为了“公共利益”,但开发商的公示却注明“商业、住宅开发”,尽管拆迁涉及旧城改造,但整个工程是否属于公共利益,仍然各执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