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观
1.教师是儿童学习的引导者。
杜威的理论以儿童为中心,是否贬低了教师的职能?杜威认为恰好相反。尊重儿童不是让儿童放纵任性而不要教师,保持儿童的天性不是让儿童不加思考草率从事,反过来对教师的要求更加严格,更具挑战性。杜威要求教师作为儿童的引导者,应该具有一种精神。这种精神要求教师要花大量时间去思考问题,在成熟的思考之后不断创新,这是一种立足现实的实事求是的精神。
2.教师是儿童经验的改造者。杜威认为,在经验的积累过程中,儿童不可能去学习所有的经验,特别是那些和教育不相适应的对儿童成长有阻碍和有害的那些经验;如果学习了那些经验,儿童的反应就会趋于僵化,缺乏新的活力。所以,教师应该对经验加以改造。教师应该根据儿童的实用性和效用性,以及对儿童未来的影响来选择经验。
3.教师是教学活动的参与者。杜威在批判传统教育的教师观的基础上,理顺了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关系。他认为,教学应该为儿童着想,以儿童的活动为依附,以儿童的心理为依据。教师应成为儿童活动的伙伴和参与者,而不是儿童活动的监督者和旁观者。“在这种共同参加的活动中,教师也是一个学习之人”。他们如果忘记谁是教师和谁是学生,就太理想了。实际上,杜威旨在改变传统教学过程中重教师轻学生的局面,提升学生的地位,发挥学生的潜力和
主体性,让学生掌握自己的命运,作自己学习的主人。
4.教师是培养学生思维的开发者。杜威认为,教学法的因素和思维因素是相同的,教学的过程也是思维的过程,思维在人的活动关系中非常重要。在理想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鼓励儿童在活动时开动大脑,运用观察和推测、试验和分析、比较和判断,使他们的头脑和身体器官,成为智慧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