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7岁少年偷摸动了他老叔的微型面包车,想尝试一下驾驶技术,由于他驾驶不当,错把油门当刹车冲上人行道,将一名年过四旬的女子卷车底下,第一次碾压,女子未死,第二次碾压致女子GAME OVER,女子死后,这个17岁少年逃之夭夭。请问17岁少年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问题是17岁少年偷开他老叔的面包车肇事了
你这案件先是交通事故,后来是故意杀人。
他驾驶不当,错把油门当刹车两次碾压40岁女子致死依我看,这位17岁少年驾驶的是被盗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