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劳动仲裁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享有劳动仲裁请求权。如果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话,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那么劳动仲裁期间有工资吗?仲裁期间要不要支付员工工资,关键看几个条件:一是看劳动关系是否存续;二是看员工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如果两个都有,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发放相应的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员工之前正常工作而应得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给,那么在仲裁开庭时,劳动者可以追加仲裁请求: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正常上班的工资。如果在仲裁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当然是不能要求支付工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导致劳动关系不存续的,那就要看劳动者个人诉求,劳动者诉求恢复劳动关系被支持的,则仲裁期间是有工资的;劳动者诉求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的,也就不能再要求支付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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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4

劳动者依法提起劳动仲裁后,仲裁期间用人单位是否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呢,需要依据劳动者提起的仲裁请求决定。如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辞退后,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则说明劳动者认可劳动合同关系被解除了,只是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理由是否合法合理存在争议,如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理由无法定或约定依据,则构成违法辞退,需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违法辞退的赔偿金是建立在劳动合同被解除的寄出之上,劳动合同关系被解除了,用人单位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6-10-20
劳动仲裁期间,如果员工行为满足被辞退的条件依然是可以辞退员工的。如果员工因为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再次和单位出现纠纷,依然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

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者,是没有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20-02-20

  首先需要确定辞退理由,辞退理由决定了是否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如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部分为一个月工资。如用人单位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4个回答  2016-10-18
不可以。辞退的话,也是需要赔偿员工经济损失。可以通过法律咨询贴吧,去详询劳动 方面法律人士,去分析下你的情况。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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