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来公司已经10个月,签订合同是3年,因为上个月来了一个和我同岗位的人,是老板朋友介绍的,我这个岗位现在就多了一个人。在我和公司都不知会有这个人出现的时候,由于我工作量增加,我提出加薪申请,老板已经同意了(或者是迫于工作量大任务重、无人交接),而且上月我的工资已经体现了。现在已经交接一个月了,老板说出于成本考虑,只能留一个人,意思就是想让我自己提出离职,如果我不能接受,工资还要降回以前,而且这月还要扣回上月多发的。请问您,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如果我要求仲裁,我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公司给你调岗、降薪,逼你主动离职该怎么办?三招让老板服服帖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