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两家店因车位起冲突,其中一家店找人去另外一家店吃饭耗着,大概叫了三十多人,我男友是发小叫过去吃饭的,原本说是一桌按600元吃饭的标准,但是主犯想多捞点吃饭里边的钱,就没让他们点那么多,就点了一人一份花生米和啤酒就做在那了,但是,人刚到那就被抓了,没打架损坏东西什么的,里边大部分都是未成年的,现在在看守所刑事拘留22天了,也没递交检察院什么的,只有拘留通知书,说是未成年的基本上都取保了,我男友之前有前科,出来还不满五年,但是这些情况我男友都不知情,我就想咨询一下以下几个问题:1.我男友是让别人叫去吃饭的,什么都没干,那他会怎么样?2.听说主犯想多捞饭钱,把钱省下来进自己的腰包,如果是真的这种属于收保护费吗?跟我男友有关系吗?他不知到这件事情3.他这种之前服刑出来后不满五年,会做为他这次定罪的标准吗?即使没罪也会盼刑?或者是加重刑期?4.我男友是什么都不知情的,人也不是他叫的,如果别人乱咬他说是有收保护费,或者出场费什么的,但是他确实没收,他会30天出来吗?5一般正常情况下,北京的刑事拘留递交检察院都是多少天?能判定有没有逮捕?现在已经22天了,他这种情况严重吗?如果判刑大概要多少年?叫他去的发小算是主犯吗?6.如果事发当天主犯让我男友当的司机去的那个地方,法律上会怎么认定?有可能无罪释放吗?或者他这一系列情况有可能取保候审吗? 可能问题有点多,麻烦您了证据补充:基本上人都是他发小叫的,我男友什么都没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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