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轨后公务员的"中人",在2014年10月1日以后辞职去企业, 在企业退休时依然能领取"过渡性养老金"吗?

《决定》国发[2015]2号文的“中人”一般指<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请问,上述“中人”在2014年10月1日以后辞职,然后去企业上班, 《决定》说个人账户累计可以转移, 2014年以前的机关工作年限仍视为缴费年限,但以前个人账户无累计额,该类辞职去企业人员,退休时依然享受"过渡性养老金"政策吗?
若“中人”辞职到企业后不能象一直呆在机关退休一样享受“过渡性养老金”,那是不是仍然限制了公务员到企业的流动性?

这个问题得等到后续的新版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流转到企业的转移接续文件”出来,这文件的时间节点一定会是2014年10月1日,既使是这样,这文件里也只会提到视同缴费年限可以算,未必会在这份文件里提到计发养老金时要"过渡性养老金“。可能会在以后的某年,在“关于企业养老保险****”的某个文件里会提到“由机关事业单位转移接续过来的视同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才会最终给予清楚的知道会怎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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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18
针对中人辞职,身份转变问题,没有具体实施细则,估计身份转为企业员工,不能享受过渡性养老金待遇追问

若真是这样规定,那中人辞取后去企业,若不能享受过渡性养老金,依然会限制中人公务员的流动,这明显对中人辞职是不公平的。没有体现《规定》中所说的公平原则。

若真是这样规定,那中人辞取后去企业,若不能享受过渡性养老金,依然会限制中人公务员的流动,这明显对中人辞职是不公平的。没有体现《规定》中所说的公平原则。

追答

社保虽然并轨,但是分开管理的,没有身份,很难。

追问

国家不能因为分开管理就对辞职的“中人”不发过渡性养老金,这是不公平的。

第2个回答  2015-08-20
我政府单位工作二十年,也想辞职!和你情况一样,特别想知道这块国家也没有个明白说法,两地分居奶奶我早不想干了,苦于没有社保!熬着,什么时候是个头啊!也等着并轨,现在并轨了似乎政策也不明了!
第3个回答  2015-12-27
我跟你一样 想跳槽去企业 但政策不明朗 整的我特别纠结 最近有个养老金接续征求意见稿出来了 但没有提出过渡性养老金的问题 好纠结 你现在定了吗 去不去企业?
第4个回答  2015-01-19
这个问题您应该是问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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