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后转账可要回吗

如题所述

在恋人恋爱的过程中

我经常给红包来表达我的爱。

520元,1314元.

你有没有想过

分手后

我能拿回这笔钱吗?

最近法院判决了这样一个案子。

杭州小伙小昭谈了一场跨国恋爱。在一年多的恋爱中,他给女友孙姑娘转账38万余元。

然而,两人分手后,小昭要求要回这笔钱,她与孙小姐对簿公堂。近日,此案宣判,但法院仅支持应还33万元.

一个

越野恋一年多

小伙转给女友38万多。

小昭今年22岁,杭州人,现在在美国读大学;孙奶奶住在广东。她25岁,自由职业者。

2017年3月,两人通过网络认识,聊着聊着,彼此产生了好感,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

但是这种跨国爱情并没有持续多久。2018年4月,两人分手。

小昭说,2017年5月,孙小姐告诉他,她想创业,但缺乏资金。之后,她多次向小昭借钱。他觉得既然是女朋友找他帮忙,自然要帮忙。

于是,他先后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借给孙姑娘38万余元。

2

分手后,他想把钱要回来。

女孩说这是爱情的礼物。

当时两人正在热恋中,没有约定借款期限和利息。但分手后,借钱的“味道”自然就变了。

分手三个月后,小昭打电话给孙小姐,要求她偿还贷款。

虽然孙在电话中承诺会还钱,但她从未采取任何行动。

看到这么大一笔钱无法追回,小昭很着急,决定去法院起诉。

根据“接受货币的地方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小昭起诉还钱,他是接受货币的一方。

2018年10月23日,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姑娘偿还本息。

庭审中,孙小姐称自己确实收到了小昭转来的38万余元,但这些钱都是恋爱关系中的。小昭给自己的基于爱的礼物不是小昭所说的私人借贷。

有4种特殊金额。

数字的谐音与爱的表达高度一致。

根据提供的证据,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5月29日至2018年1月10日,小昭共向孙姑娘转账38万余元,但其中4笔有特别金额。

2017年6月9日,分别由小昭转给孙姑娘13145.21元;2017年8月16日,小昭分三次给孙姑娘转账人民币13145.20元,共计人民币39435.60元。

法院认为,这四次转账的谐音数字与情侣间的情话高度一致,且此时双方是真心相爱的。

法官说,情侣之间转账“520元”和“1314元”,意思是“我爱你”、“一辈子”,和转账1000元是不一样的。

就小昭庭审提供的证据来看,不能证明这四笔钱不是基于示爱的赠与。故法院对要求孙姑娘返还五万余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对于剩余的33万元,法院认为孙小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是双方的其他经济往来,应认定为借款。

近日,法院判决孙小姐需要偿还贷款本金33万元。

同时,由于双方未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如果孙小姐未能在合理时间内还款,小昭有权主张从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

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网友的评论

有网友对被告的做法表示不满和指责:这是谈恋爱吗?就像把人当摇钱树一样!

还有人提醒大家以后不要转特别金额,并提出灵魂拷问:你还敢秀恩爱吗?

然而,“单王”们充满了羡慕和不满。

法官提醒

很多情侣在恋爱期间,经济交往频繁、随意,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很难认定。

为了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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