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打官司,但是对方死了,子女也找找不到怎么办

如题所述

人死了联系不上其家属的解决方式为: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联系不上家属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找不到债务人家属时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一、欠钱不还还联系不上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联系不上人的,要分3种情况解决。如下: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的,那么可以延长诉讼时效;2、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3、债务人恶意逃债的,债权人可在诉讼期限内,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欠钱者联系不上如何解决
欠钱不还而且失联的,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
2、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4、尽量查询到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
三、对方借钱不还是否能起诉
对方借钱不还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对方借钱不还,找不到电话也关机,只要能提供借据、借据、债务人联系电话、住所等信息,债权人就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由于债务人失踪,法院将在立案后以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满,债务人不出来应诉的,法院将作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债权人胜诉的,法院可以通过拍卖债务人的房屋或者财产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九十四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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