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漫游仙境记 读后感

如题所述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一·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梦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这本书主要写了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她昏昏欲睡。突然,从她的视线中窜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高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种种有趣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果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我坐在沙发上,陷入了设想:我也走进了那个屋里,和动物们一起举办那“疯狂的茶会”;与毛毛虫一起聊天;还跟龙虾一起跳“龙虾对对舞”;再去和小比尔喝杯“把我喝掉”饮料,一起变大变小;划为巨人准备的滑梯;勇敢的去面对巨大的蚂蚁……那将是多么有趣的事啊!^.~.....

第二篇
书写的主人公是一个调皮,爱恶作剧,又不爱学习的坏男孩尼尔斯。有一次他捉弄了一个小狐仙后,被小狐仙施了魔法变成个拇指般大小的男孩,他看到家里的大白鹅马丁要随一群大雁去旅行,怕它回不来,给家里造成重大损失,就骑在鹅背上一起旅行。在旅行中他们有喜有忧,有失散的无奈,又有重逢的欢欣;有好朋友的帮助,也有坏家伙狐狸的暗中迫害。在磨难中,坏男孩逐渐地认识到自己以前的错误,和大雁们一起帮助了许多小动物,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精灵。最后被他捉弄的小狐仙知道尼尔斯已经变成一个正直、勇敢、善良的男孩后又用魔法把他变回了正常人。读后感受很多:1、磨难能教育人。“时势造英雄”,身处太平盛世的我们反而会因为贪图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而变得胸无大志,在安逸中我们丢失了许多本该属于每一个生命的精彩。就像书中的一只驼鹿灰皮子是选择进待遇不错但要失去自由的动物园,还是选择有自由但生活艰辛的森林一样。从教育的角度来说,古人提倡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古人的科举考试有一大特点就是要进京赶考,进京的过程不是像现在坐飞机两三个小时就够了,而是要两三个月,甚至有些考生要花上半年多时间的。在这赶考期间,能增长许多见闻。这也算是科举考试万般不是中能值得我们学习和思考的一点吧!2、换位思考的重要性。坏男孩不懂得尊重,经常捉弄家中的小动物,在他变成拇指男孩后,他才知道自己以前做得太糟糕了!于是决定痛改前非。在读到家里的小动物都不愿意帮助他时,我就在想,我们平时为什么要多做好事呢?做好事不是为了得到报答,这可能也是“雷峰年代”提倡做好事不留名的原因吧!做好事不求报答,那为什么还要做好事呢?实际上做好事的目的是为了在自己无助的时候得到别人无私的帮助。富贵时结交的好友并不会在你贫困潦倒时来帮助你,贫困时结交的朋友才是真的好朋友。3、每个生命中都蓄含着无穷的力量。不要认为自己很小就做不到大事情。故事中的拇指男孩身体虽小,但他能帮助大灰熊脱险,能智擒狡猾的狐狸,能打死森林中最长寿的蛇,刚开始他都以为自己做不到这些事,但为了朋友,他冒险尝试,他成功了。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小看自己,自信是成功的基础。这本书我觉得非常适合儿童阅读,还有一个理由没讲,该书是一本童话,书中在介绍知识,教育孩子的时候还采用了另一种高明的形式,那就是用书中的人物讲故事的方法。教育孩子真是“润物细无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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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30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感一·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梦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这本书主要写了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她昏昏欲睡。突然,从她的视线中窜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高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种种有趣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果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我坐在沙发上,陷入了设想:我也走进了那个屋里,和动物们一起举办那“疯狂的茶会”;与毛毛虫一起聊天;还跟龙虾一起跳“龙虾对对舞”;再去和小比尔喝杯“把我喝掉”饮料,一起变大变小;划为巨人准备的滑梯;勇敢的去面对巨大的蚂蚁……那将是多么有趣的事啊!^.~.....

第二篇
书写的主人公是一个调皮,爱恶作剧,又不爱学习的坏男孩尼尔斯。有一次他捉弄了一个小狐仙后,被小狐仙施了魔法变成个拇指般大小的男孩,他看到家里的大白鹅马丁要随一群大雁去旅行,怕它回不来,给家里造成重大损失,就骑在鹅背上一起旅行。在旅行中他们有喜有忧,有失散的无奈,又有重逢的欢欣;有好朋友的帮助,也有坏家伙狐狸的暗中迫害。在磨难中,坏男孩逐渐地认识到自己以前的错误,和大雁们一起帮助了许多小动物,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精灵。最后被他捉弄的小狐仙知道尼尔斯已经变成一个正直、勇敢、善良的男孩后又用魔法把他变回了正常人。读后感受很多:1、磨难能教育人。“时势造英雄”,身处太平盛世的我们反而会因为贪图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而变得胸无大志,在安逸中我们丢失了许多本该属于每一个生命的精彩。就像书中的一只驼鹿灰皮子是选择进待遇不错但要失去自由的动物园,还是选择有自由但生活艰辛的森林一样。从教育的角度来说,古人提倡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古人的科举考试有一大特点就是要进京赶考,进京的过程不是像现在坐飞机两三个小时就够了,而是要两三个月,甚至有些考生要花上半年多时间的。在这赶考期间,能增长许多见闻。这也算是科举考试万般不是中能值得我们学习和思考的一点吧!2、换位思考的重要性。坏男孩不懂得尊重,经常捉弄家中的小动物,在他变成拇指男孩后,他才知道自己以前做得太糟糕了!于是决定痛改前非。在读到家里的小动物都不愿意帮助他时,我就在想,我们平时为什么要多做好事呢?做好事不是为了得到报答,这可能也是“雷峰年代”提倡做好事不留名的原因吧!做好事不求报答,那为什么还要做好事呢?实际上做好事的目的是为了在自己无助的时候得到别人无私的帮助。富贵时结交的好友并不会在你贫困潦倒时来帮助你,贫困时结交的朋友才是真的好朋友。3、每个生命中都蓄含着无穷的力量。不要认为自己很小就做不到大事情。故事中的拇指男孩身体虽小,但他能帮助大灰熊脱险,能智擒狡猾的狐狸,能打死森林中最长寿的蛇,刚开始他都以为自己做不到这些事,但为了朋友,他冒险尝试,他成功了。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小看自己,自信是成功的基础。这本书我觉得非常适合儿童阅读,还有一个理由没讲,该书是一本童话,书中在介绍知识,教育孩子的时候还采用了另一种高明的形式,那就是用书中的人物讲故事的方法。教育孩子真是“润物细无声”啊!
第2个回答  2013-02-18
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的故事荒诞不经,离奇而可笑;这是一本不过百余页的书,所展现的仅仅是一个小女孩在一个漫长的下午遇见的各种不可能存在的动物和人;这也是一本即使在童话书中都显得极其普通的书,故事中的所有角色都会说话,都有自己的想法——这与任何一个童话故事相比几乎没有任何不同。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居然成了风靡全球的儿童读物。一位作家说,自己在第一次看《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时候“笑得那么厉害,弄得妈妈最后不得不走出来看,到底是谁在给我讲笑话”。一本普通的童话书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呢?我带着疑问,轻轻打开书的扉页,来到了属于爱丽丝的世界:那梦中的仙境。
从头至尾,整个故事都是那样的奇怪。爱丽丝一直莫名其妙地变大变小,以至于差点被自己的眼泪淹死;她见到了很多动物和很多人,试着和他们聊天说话,只是他们都完全不正常,而且并不友好;她一直不停地问这问那,但是对方——不管是谁都不会给她一个合乎常理的答案,可是爱丽丝居然还会相信!这一切都让我如此地哭笑不得。当爱丽丝梦游的时候,我好像也在梦游。看着一堆错误赫然摆在眼前,而我,却束手无策:这就是所谓的“仙境”吗?
但是当整本书看完了以后,我却有了完全不同的感觉。直到走出“仙境”的一瞬间,我才恍然察觉到,原来那里,真的是一个仙境啊。
首先,那里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儿。虽然他有些时候会在诸如猫到底吃不吃蝙蝠这样的问题上犹豫不定,但这对她的可爱并无妨碍。爱丽丝是勇敢的,她不畏惧任何陌生的地方和任何足以让其他人低头的威仪。她敢对那个动不动就要砍下别人脑袋的皇后说:“谁会在乎你呢!你只是一副扑克牌!除此以外你什么都不是!”她敢和任何陌生人打招呼,敢跟任何人争辩,敢提任何问题。当然,在做这一切的时候她都有着基本的礼貌,不管旁人是多么的粗鲁。作为一个小女孩儿,爱丽丝有一个孩子该有的一切,同时也没有一个孩子不该拥有的任何东西。从她的身上,我终于知道了一个正常的孩子应该是怎样的;从她的言行中,我似乎又找回了我过早丢失的童年,和一个孩子该有的纯真。
其次,那是一个纯净的世界。那里面没有心机也没有较量,爱丽丝耍的小诡计尽管极其明显却根本无人察觉。纯净和荒谬,这两个看似相距甚远的词却在这里达到了统一。或许,这是因为荒谬所以才会纯净?还是因为纯净所以才会显得不符合“常规”?抑或是,本来就没有什么,本来就很正常;只是我想得太多了?想得太深了?
是的,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很怕我想深了或者想多了。因为这本书只是为了满足读者“阅读的乐趣”而创作的,仅此而已。所以这也就成了我喜欢它的第三个原因:这是多么单纯,没有任何“深层含义”的写作啊。想想我们现在,有时读一句话需要反复地咀嚼,需要翻来覆去地品味……当然我们要考试,我们所读到的文章也绝不是这种写给孩子们看的“小儿科”,而是老师们精挑细选出来经典之作,品味自然是应当的。但是我真的很害怕有一天我会像刘心武先生那样去看《红楼梦》里的每一个不起眼的场景,“从字缝里看出字来”。当然人家是在探佚,是在做研究,和我仅仅喜欢《红楼梦》的情节相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语;而且人家自也感到一番乐趣在其中。只是我觉得,这似乎是以牺牲另一种乐趣为代价的:那就是阅读的乐趣。
爱丽丝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最后一觉醒来,她还在那棵大树下,马上就该去喝下午茶了(当然杯盘是干净的)。而我在凌晨时分看完这个故事之后,也要入睡了。希望,我可以在梦中沿着爱丽丝的足迹,来到那个仙境——哦不,不一定是那个仙境,只要是一个纯净的地方,一个可以与只属于孩子们的单纯相适应的地方就可以。我不敢说我会像爱丽斯那样无所畏惧,但是我会试着去做,做回到从前,做回到一个小女孩儿该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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