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在出租时,有几个小地方要修,但租户进来后,我让他自个修,本来也许200元搞定。,经他一修,物业说,我们家水表坏了,而且,说因为水表坏了,换就要500元,然后,还说我之前欠了物业500元的水费,因为中间公司就是物业租屋部,我想是他们联合起来搞我。先付费的。这可能性存在吗,我们只有去物业购了水,才可以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