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经开庭5个月了,可一直没有下达判决书,打电话问法官,法官说还在调解,不知道事实

是不是这样,我是受害人,再说了,被告法院有人,是不是法院任性啊,求求给我指点一下,

  法院按普通程序需要6个月内审审结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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