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结了但是被害人没有获得赔偿怎么办?

本人于2014年11月20日被人入室(学校宿舍)盗窃,小偷于2014年11月25日被抓,当天晚上我在派出所进行做笔录。大概12月份的时候听一个同学说小偷被判刑了。只是从抓小偷到现在无没有接到过任何有关盗窃相关的电话事宜,看到网上说进行判刑之前好像还需要受害人进行配合吧!结果现在小偷被判刑,我得不到赔偿,现在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
这个事情我之前忘记了,正好跟朋友聊天才想起来自己被盗的事情。因此还没有和公安系统联系过呢,自己本身也不知道和公安系统联系的时候应该说些什么。希望好心的朋友能帮助解决

如果现在还没有被判刑的,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小偷赔偿你的损失;如果已经判刑,则你可以另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偷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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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8
你的被盗物品如未追缴、退赔,罪犯如不自愿归还,你的损失将无法通过法律解决,不能附带民事诉讼也不能另行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3-01
可以另案起诉小偷索赔。。。
第3个回答  2015-03-01
朋友你好
这样的话你去进行申诉
会有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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