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因货款到期未付,被告诈骗,现在公安把货都拿走了,这种情况严重吗,要判刑吗?

如题所述

按照你说的情况,也就可能涉嫌诈骗或合同诈骗,到期未付货款,要看是为什么未付,是故意未付、没有能力付还是其他,然后再看涉及的数额。如果有虚构事实,没有能力付款的情况下让对方发货,就能构成诈骗了。一般诈骗2000元起,合同诈骗1万元起。是否严重或判刑要根据具体的情节定。
还有就是现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按对方要求付款,如果能的话,尽量给付清,可以请求对方不予追究,应该还可以尽量减轻处罚,你说的情况太简单了,只能给你简单的分析。
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 其次,诈骗对方当事人财物必须数额较大的。所谓数额较大,根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 以诈骗罪论处。

参考资料: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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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7
这种情况可以向仲裁或法院进行申诉,应该属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不会判刑(视拖欠金额大小)。就算法院判决后的处罚在没有得到完全执行时,还得由原告方再向法院申诉,进行强制执行。请不要急,这事你应该采用法律手段去进行解决!公安部门只有暂扣的权力,没有权力将货物进行抵扣。
第2个回答  2011-02-16
如为一般的民事纠纷的话,公安是无权插手的。很显然公安已将此事作为刑事案件来立案处理。按你哥的情形来看,可能会被定性为合同诈骗罪。作犯罪处理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建议早做处理。
第3个回答  2011-02-16
一要看涉案金额,二要看是否还钱,说严重很严重,说不严重得还钱和活动
第4个回答  2011-02-16
看后来表现,及时交清货款或许还好一点,不妨找律师咨询一下,记得有合同带上合同去咨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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