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借款 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家用自己的房产证抵押并作为中间担保人,替我叔向他人借款,现在我叔无力偿还债务,债主向我家提起诉讼。但我家愿意担保的原因是以为我叔有房产,实际上他的房产其实被法院拍卖掉了,他还有其他债务。他向我们隐瞒了这一事实而导致我们家作出担保行为。这样的案件中我家要承担什么责任呢?严重吗?涉及几十万。

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后,借款人仍不能偿还的,债权人才能向担保人主张还款。若是连带保证,只要还款期届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也可以同时要求担保人偿还借款。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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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简单地讲,你家须承担偿还全部债务的责任,你家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叔叔家追偿。

  民间借贷中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是比较常见的担保方式,依你所述,当借款人(叔叔家)不能按时返还借款或到期没有还款能力时,出借人可以要求保证人(你家)代替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以保障出借人能收回借款,维护出借人的合法权利。

  一、保证人提供担保有两种方式:

  1、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另一种是连带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当然,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同时把借款人和保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是一般保证的,即为连带保证。

  依你所述,无论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你叔叔家都已经是无力偿还,按法律规定,你家的担保责任是不能免除的。至于你叔叔家隐瞒相关事实的做法,这是你家与叔叔家之间的事,你家并不能因此免除对外的担保责任。法律规定:你家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以向叔叔家追偿,要求叔叔家归还你家承担的全部债务。这也是法律设立担保人制度的意义所在。

  二、你家可以注意一下,担保的债务是否已经过了保证期。

  还要说明的是,保证人提供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在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限,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出借人只能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6个月的,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借款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如果已经过了保证期限,你家可以抗辩,否则,你家的担保责任还是不能免除。

追问

1、假如6月份产生担保借款,约定10月份以内还,则10月份往后6个月也就隔年4月以后,我家的担保责任就不生效了是吗?
2、另外,担保责任是在法院强制执行还款之后才进行的是吗。那还有一些希望,以我叔的家庭能力来讲,还是有可能还清的。
3、另外,我家这种情况。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呢?

追答

  一、如果当初没有约定保证期限,那就是6个月。如果约定你家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你叔叔借款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则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二、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方式,视为连带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那就不是你说的这样了。连带责任时,债权人可以向你家或叔叔家,或同时向你家、叔叔家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只有一般保证责任时,才是你理解的那样:强制执行,叔叔家仍不能返还借款时,你家才承担保证责任。

  事实上,你家的处境非常不利,因为你叔叔家债务累累,现在保证人不找你叔叔家,直接就找你家了,你家必须承担责任。法律规定,你家偿还后,可以向叔叔家追偿。这前提是,你家必须先偿还了债务后,才可以向叔叔家追偿。万一,将来叔叔家的财产不够执行的,你家将来再去追偿时,叔叔家已经没有什么财产可执行了,如果你家马上偿还了债务,那现在就可以向叔叔家追偿,这样你家也就加入了要债的队伍,叔叔家现在的财产,你家也是有份的。

  1、现在就还,马上可以向叔叔家追偿,现在正在执行的财产,你家也是有份的。

  2、现在不还,将来还是要还,等还完了,叔叔家现在的财产也被执行完了,到时候,叔叔家没财产可供执行了,那你家的亏就吃大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7-23
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后,借款人仍不能偿还的,债权人才能向担保人主张还款。若是连带保证,只要还款期届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也可以同时要求担保人偿还借款。
第3个回答  2021-03-04
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后,借款人仍不能偿还的,债权人才能向担保人主张还款。若是连带保证,只要还款期届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也可以同时要求担保人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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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1-12-22
根据我国担保法有关规定,贷款担保人在贷款人无力还款情况下应当承担责任.但要看你是何种担保
1、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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