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工作4年了,公司为了给我们上保险,第一年和我们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后面就没有再签过

请问一下,我工作4年了,公司为了给我们上保险,第一年和我们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后面就没有再签过,但是保险的确每月都再上,但是只是第一年签了一次合同,合同是如果上保险的话,自动顺延嘛?
我现在工作4年了,也就是后三年没有再签合同,但是社保一直上,这个可以做为仲裁的依据嘛?
谢谢帮忙的朋友,按照您的说法,也就是说,除了第一年,后三年都是双倍工资吗?我有公司的打卡记录和工资表签字记录~是这样吗?谢谢!!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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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6
劳动合同法规定,这种情况视为公司和你们签订的是长期合同。万一有问题你可以到社保局监察大队投诉。
第2个回答  2011-02-17
社保可以证明你和你的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说可以作为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仲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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