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3-20
我国律师目前人数已达到10.2万人,律师事务所1.1万多个,每年义务开展法律咨询260万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3万件,律师队伍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一、我国律师目前的管理制度
我国律师目前仍属于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管理相结合。
司法行政机关将哪些权力下放给律师协会不清晰,律师协会应如何发挥作用也不明确。
二、律师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成因
司法部有关报告指出,律师队伍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少数律师职业道德丧失;2、有些律师和法官在诉讼活动中的不正当关系问题严重;3、少数律师事务所“散、乱、差”问题比较突出。该报告只强调了客观原因,没有从本源上深究。
事实上,律师队伍存在问题的成因有:
1、律师的法律地位不清,律师法仅明确为社会专业法律服务人员,而律师的社会使命从立法到实践却缺乏必要的界定。
2、真假律师事务所难辩,法律服务市场混乱。法律专业服务政出多门,尤其以法律服务所冒充律师事务所和企业法律顾问冒充律师为甚。
3、律师执业环境差,调查取证难,反映出对律师的不信任。同时,《刑法》第306条又过分地强调了律师在刑事辩护的特殊性,成为刺杀律师的利剑。
4、律师缺乏必要的政治地位和社会保障地位。在涉及律师业决策层面上没有执业律师的代表参加,这不仅使律师行业受损,也使整个社会因律师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而遭受损失。
此外,律师业的发展还面临以下障碍:
1、律师业缺乏总体规划。我们国家和社会需要多少律师?是否需要总量控制和建立准入制度?像目前这样无限制无目标地发展,对律师行业的冲击是什么?应有一个总体规划。
2、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严重滞后。现在,很多事务所基本没有管理。就是几个个体律师拼凑而成,各行其道、各自为战。
3、司法不公,导致律师作用降低。由于个别执法人员的贪赃枉法,许多案件当事人认为请律师还不如搞定法官,使律师作用严重弱化。
4、社会对法律服务需求有限。我国是全球低端产品制造加工中心,而低端产品的产业主要依赖劳动力低廉和不怕环境污染;而且我们也不具备大量的资本金融证券交易条件,也没有高新技术交易带来的知识产权服务的大量需求。没有大量的法律服务需求怎会带来律师业的发展和繁荣,更谈不上建立大型跨国律师事务所。
5、律师整体素质不能满足新业务的需求。一方面,律师业内的竞争已到了白热化,律师为维持生计四处寻找案源,80%的律师做20%的传统业务,竞争激烈。另一方面,许多新业务的当事人却找不到律师,20%的律师做80%的业务,形不成竞争。
6、外国律师的介入加剧了中国律师业务竞争程度。虽然我国对外国律师在华执业有规范性限制规定,但实际上只要设立代表处后就什么事情都做。
7、法律教育不能输送合格的律师。我们的学生到律师所后不能很快承担律师所交办的业务,对律师行业和操作规程不甚了解,因为老师没有教他。
8、区域性发展不平衡。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律师去执业,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律师增长速度放慢,使区域性不平衡加大。综上分析,律师队伍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立法缺陷下的管理体制不顺,权限不明,对律师执业的特点缺乏必要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