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有三个儿子,三个女儿。我爸爸是最小的儿子。以前奶奶爷爷一直跟我们住一起,由于以前穷,住得都是土砖,茅草屋。老大,老二住得楼房,当时比我家生活条件好。
后来,我家也把老房子拆了,修新房子,奶奶一直和我们住在一起,不可能我们住楼房,还让她们住老房子吧!所以也把奶奶得住得房子也拆了,盖上了新楼房。所有修建费用都是我们家自己出得,其他几个兄弟没有资助。
就这样奶奶一直和我们生活了10多年,现在我们这里要拆迁了,丈量了房子。老大老二现在跳出来说“老母亲,以前的房子,是老幺〔也就是我爸爸〕修房子时候拆了得,现在要拆迁,老幺必须拿出一间房子出来给老母亲,拆迁后,老母亲这间房子所得的赔付费用应该几个兄弟姊妹平分”
奶奶和我家得户口是分开得。我勒了个去,这件事情现在变得太复杂了……我自己家修得房子,他们还想来分一杯羹,如果我爸爸不把以前奶奶住得房子拆了,重修得话,现在肯定就垮掉了……? 以前老母亲住土砖房得时候都不给老母亲修,我爸修给老母亲修了房子,还想来分一杯羹…… 这事情想得太美了吧!
求专业人士指点一二,这件事情从法律上说谁更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