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读书笔记三篇,随便什么名著,每篇600字左右

不要复制来的,能是自己写的最好,提供的好在追加分

  强而又美丽的花朵——简.爱
  ————读《简爱》有感
  像一个失去了玩具执迷不悟的孩子,一个女人游走在这条荆棘的道路上寻找一丝光明,像一个为祖国版图锲而不舍的将军,一个女人闯荡在这个阴森冰冷的世界上寻找战胜命运的机会。简.爱,一个平凡却又不平凡的女人,向世人宣告了女人“不可能”的可能。
  童年,在盖茨黑德府里她是以一个孤女的身份生存着,虽然被称为“小姐”,但实际上比女佣还没有资格留下来。表姐瞧不起她,表哥殴打羞辱她,舅妈把她关进了死过人的“红房子”,她的反抗被视为是品行不正,喜怒无常,还颇爱撒谎,十足一个低贱的坏丫头。
  洛伍德义塾,这所带着慈善性质的寄宿学校,简爱在这生活了八年。从十岁到十八岁,可以说简爱的大部分文学修养及人文素质是在这段时间里既定。这里有里德舅妈的帮凶勃洛克赫斯特先生,但更多的是一群善良正义献身慈善事业的老师们,对人关怀备至像米勒小姐,待人善良温和的谭波尔小姐就是简.爱所接触到的全部。
  但她没有像学校那场瘟疫恐慌的人一样颓废没有生机,像一具骷髅一样眼神空洞的行走在世界上,她是倔强的,更是美丽的。
  就像某个人物曾说过的一句话“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让我喘不过起来,已无暇顾及对与错,我只懂得,我的终点在那儿,我的方向已确定,不会放弃! ”在家里被叫为“小姐”却像奴仆般对待的她,不放弃维护尊严,倔强的眼神,在教堂即将成为新娘却遇上另一位“妻子”的她不放弃维护尊严,毅然的脚步,简.爱,一个执迷不悟的傻女人,一个用双手创造幸福的女人。
  而对于经典,不是问你有没有读过,而是问你读过了多少遍,从每一遍里体会到的不同的东西,这才是对像《简.爱》这样经典的名著们和作者们最好的态度。

  又是一年樱花开 读《青春》感
  看着喧嚣的城市,七彩的霓虹灯,点点如星光在闪烁,像是要穿透深夜的黑暗。虽然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五年,却还是感觉很陌生,心一直找不到方向。
  还记得小时候由于家里不富裕,最喜欢的就是过年——-有新衣穿,有压岁钱拿,也可以不用做那忙不完的农活,觉得过年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如今,最怕的就是过年,走在小区里,看着到处张灯结彩,此起彼伏的鞭炮声,洋溢着节日的喜庆气氛,而我,却是独自一人在街道上徘徊,不知该何去何从。
  我离不远的地方,一个男孩双手捧着一支烟花爆竹,烟花不停的从爆筒里直射而出,那璀璨的焰火,怒放于半空中。女孩手挽着男孩的胳膊,兴奋的喊着,你看,你看,好漂亮的烟花,男孩那双深墨色的双眸,看的却不是漂亮的烟花,而是女孩的侧脸,不算俊朗的脸上挂着幸福的微笑。这样的场面让我有些感伤,今夜,不知是谁会陪在你身边,等待新年的钟声敲响,岁月的青春静静地流逝,我早已不是当年的那个模样,而你是否也因为岁月的流逝,变得更加成熟。我一直试着遗忘你阳光般的笑容,就像你曾经无情的说我们不可能天长地久。我试着遗忘你曾给的快乐与忧伤,却是冬已去,雪依旧。
  口袋里手机振动声一直不断,不用看也知道是祝愿与祝福的话,所以继续保持四十五度角的姿势仰望夜空,让烟花把自己淹没。我知道,在来临的无数短信里没有一条是你发的,虽然我知道你在一年当中,唯一一次会发的就是在我生日那天,可我还是抱着希望,今年过年你会发给我,哪怕只是一句简单的祝福或者问候,我也会很开心的。
  青春在不经意间悄然而逝,时间也不会因为青春的流逝而嘎然而止,它只会按部就班的走,谁也不曾为谁为停留,待明年,又是一树樱花开。

  酒醉如何
  酒醉岁月催,江湖情怀皆覆杯中。人生得意有几时?不若痛饮杯中物,愁事万古空。诗与酒一直都是文人的主旋律,从亘古到如今不外如是。千百年来,世人忧愁之事何其多矣。为名,为利?总之种种烦忧,扰人心,忧人情。曹孟德一席话道尽人生三味,“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酒者,醉也。酒为欢伯,除忧来乐。唯是壶中物,忧来且自斟。古时送别要到十里亭外,满上一杯浊酒。一饮而尽,扔下酒杯是谓别离。瘦马嘶鸣,友人远去,千言万语化作一声叹息。
  想那李太白文思泉涌处,大喝一声:“酒来!”诗助酒兴,酒助诗兴。大笔一挥便是千古佳作。是何等的逍遥和不羁?人生匆匆数十寒暑,朝华白首不过转瞬即逝。唯有那杯美酒和那份才情千古流传,不绝于耳。
  “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一语道尽千古风流。苦闷时满上一杯白堕,一饮而尽。留下半篇诗稿,人生又将从新启航。
  孤自立于江岸,任那江风吹拂,任那尘世喧嚣,我独上高楼。遗世而独立,超然于物外。功名利禄皆是粪土,情情爱爱本是烟云,唯有本心恒在。
  可世人愚昧,凡世污浊。世间又有几人能保持赤子之心,不为外物所动呢?此正逢三千年之大变局,物质的充盈,导致了精神的匮乏。多数人为了一口吃食终日奔波,没有饭吃的文人便不能清高、自傲。古时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故事成为了传说,或者就算那陶公到了现在也不一定能保持那份独有的自傲。世间的角落里都充斥着人类,那怕再远的深山。要寻一处避世隐居之地,已是难上加难。
  怕到以后亦不能保持本心,在世事繁华的城市里迷失眼睛,失去自我。或者在孤独寂寞之际小酌一杯,舒缓心中戾气。或者在悲伤绝望之际大醉一场,消除抑郁之感。或者在友朋离散之际满上苦涩,化作珍重之语。又或者在功成名就之际倒上谦和,拟作警醒之言......

  剪一段时光,把回忆拥抱
  远古的风,弱弱的吹着。它吹散了往事,它吹破了记忆,它吹向了远方。
  常看花开花落,就怕缘起缘灭,我们的故事印证了这句话。悲剧散场的故事,往事跌落一地,幸福已干裂,永远都回不了那段纯真,那季,没有秘密的时光。人生,就这般无奈,流星划过夜空,留不住的是那些珍贵而又短暂,回首却不敢道离别的往事。
  用回忆填满残缺的幸福,用过往弥补内心的空虚,用我炙热的内心,缅怀那死去的爱情,怀想那年,小桥流水,渔舟唱晚,火辣辣的情愫蔓延苍穹,幕已成色,黄昏下你的爱意是多么晶莹,远方的你已给了我足够的深情,此时此刻,我想让自己化为尘埃,宇宙中的,银河外的。零落在无人知晓的,无人提起的黑幕,没有生命的存在,亦只有那颗心,扑通扑通的微响,微亮,这是什么现象,也只待有人来发掘摆了。
  也许前世是我欠你的,等不及你那五百次的回眸,匆匆走远,或者说,我们缘份已散,尘埃落定。你只是我生命里的过客,欢笑一场还带悲伤,空梦一时却已铭记,梦里我们执手同走天涯,笑声悠长只羡鸳鸯不羡仙。现实让我重审了爱的高度,如果我的世界因你而感动,那是因为我不在把过去当作伤痛,只是把过去当做了一份安详而珍藏。
  与茶对坐,与酒对酌,与月对饮,曾经的缱绻缠绵,与风月消遣,最后只能用悲伤刻画自己,用浮云雕刻你的模样,就算能回得到从前,永远回不了当初。当初的那份单纯。把酒在醉梦里消散你的面貌,但要忘了你,谈何容易?你是我一生低吟浅唱的小曲,永生难忘的一场感情戏,喋喋不休的忧伤童话,忘记你、不如忘记我自己。

  选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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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1
《老人与海》
故事梗概
圣地亚哥是古巴的一个老渔夫,他年轻时非常出色,强健有力,他曾经和一个黑人比赛掰腕子,比了一天一夜,最后终于战胜了对手。到了晚年,他的精力和反应都不如从前,老婆死后,他一个人孤独地住在海边简陋的小茅棚里。
有一段时间,老渔夫独自乘小船打鱼,他接连打了84天,但一条鱼也没有捕到。本来一个叫曼诺林的男孩子总是跟他在一起,可是日子一久曼诺林的父母认为老头悖运,吩咐孩子搭另一条船出海,果然第一个星期就捕到三条好鱼。孩子每次见到老头每天空船而归,心里非常难受,总要帮他拿拿东西。
圣地亚哥瘦削憔悴,后颈满是皱纹,脸上长着疙瘩,但他的双眼像海水一样湛蓝,毫无沮丧之色。他和孩子是忘年交。老头教会孩子捕鱼,因为孩子很爱他。村里很多打鱼的人都因为老头捉不到鱼拿他开玩笑,但是在曼诺林的眼里,老头是最好的渔夫。他们打渔不但是为了挣钱,而是把它看作共同爱好的事业。孩子为老头准备饭菜,跟他一起评论棒球赛。老头特别崇拜棒球好手狄马吉奥。他是渔民的儿子,脚跟上虽长有骨剌,但打起球来生龙活虎。老头认为自己已经年迈,体力不比壮年,但他懂得许多捕鱼的诀窍,而且决心很大,因此他仍是个好渔夫。
老人和孩子相约第二天,也就是第85天一早一起出海。半夜醒后他踏着月光去叫醒孩子,两人分乘两条船,出港后各自驶向自己选择的海面。
天还没有亮,老头已经放下鱼饵。鱼饵的肚子里包着鱼钩的把子,鱼钩的突出部分都裹着新鲜的沙丁鱼。 鱼饵香气四溢,味道鲜美。
正当圣地亚哥目不转睛地望着钓丝的时候,他看见露出水面的一根绿色竿子急遽地附入水中。他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轻轻捏着钓丝。接着钓丝又动了一下,拉力不猛。老头明白,一百英寻之下的海水深处,一条马林鱼正在吃钓丝上的沙丁鱼。他感觉到下面轻轻的扯动,非常高兴。过了一会儿他觉得是一个硬梆梆、沉甸甸的东西,他断定这是一条大鱼。这激起他要向它挑战的决心。
老人先松开钓丝,然后大喝一声,用尽全身的力气收拢钓丝,但鱼并不肯轻易屈服,非但没有上来一英寸,反而慢慢游开去。老头把钓丝背在脊梁上增加对抗马林鱼的拉力,可是作用不大,他眼睁睁地看着小船向西北方飘去。老头想鱼这样用力过猛很快就会死的,但四个小时后,鱼依然拖着小船向浩渺无边的海面游去,老头也照旧毫不松劲地拉住背在脊梁上的钓丝。他们对抗着。
这时,老人回头望去,陆地已从他的视线中消失。太阳西坠,繁星满天。老人根据对星星的观察作出判断:那条大鱼整夜都没有改变方向,夜里天气冷了,老头的汗水干了,他觉得浑身上冷冰冰的。他把一个麻袋垫在肩膀上的钓丝下面减少摩擦,再弯腰靠在船头上,他就感到舒服多了。为了能坚持下去,他不断的和鱼、鸟、大海对话,不断的回忆往事,并想到了曼诺林,他大声地自言自语:“要是孩子在这儿多好啊,好让他帮帮我,再瞧瞧这一切。”
破晓前天很冷,老头抵着木头取暖。他想鱼能支持多久我也能支持多久。他用温柔的语调大声说:“鱼啊,只要我不死就要同你周旋到底。”太阳升起后,老头发觉鱼还没有疲倦,只是钓丝的斜度显示鱼可能要跳起来,这正是他求之不得的事。他说:“鱼啊,我爱你,而且十分尊敬你。可是今天天黑以前我一定要把你弄死。”鱼开始不安分了,它突然把小船扯得晃荡了一下。老头用右手去摸钓丝,发现那只手正在流血。过了一会他的左手又抽起筋来,但他仍竭力坚持。他吃了几片金枪鱼肉好增加点力气来对付那条大鱼。
正在这时钓丝慢慢升起来,大鱼终于露出水里。在阳光下,这浑身明亮夺目,色彩斑斓。它足有18英尺长,比他的船还要大。它的喙长得象一根垒球棒,尖得象一把细长的利剑。它那大镰刀似的尾巴入水中后,钓丝也飞快地滑下去。
老人和大鱼一直相持到日落,双方已搏斗了两天一夜,老头不禁回想起年轻时在卡萨兰卡跟一个黑人比赛扳手的经历。他俩把胳膊肘放在桌上划粉笔线的地方,前臂直,两手握紧,就这样相持了一天一夜。八小时后每隔四个钟头就换一个裁判,让他们轮流睡觉。他和黑人的手指甲里都流出血来。赌注给黑人的渔民喝了朗姆酒使出全身力气,竟把他的手压下去将近三英寸,但桑提亚哥又把手扳回原来的位置,并且在第二天天亮时奋力把黑人的手扳倒,从此他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冠军”。
老人和大鱼的持久战又从黑夜延续到天明。大鱼跃起十二次后开始绕着小船打转。老人头昏眼花,只见眼前黑点在晃动,但他仍紧紧拉着钓丝。当鱼游到他身边时,他放下钓丝踩在脚下,然后把鱼叉高高举起扎进鱼身。大鱼跳到半空,充分展示了它的美和力量,然后轰隆一声落到水里,浪花溅满老头一身,也溅湿了整条小船。
鱼仰身朝天,银白色的肚皮翻上来,从它身体流出来的血染红了蓝色的海水。老头把大鱼绑在船边胜利返航。可是一个多小时后鲨鱼嗅到了大鱼的血腥味跟踪而至抢吃鱼肉。老头见到第一条游来的鲨鱼的蓝色的脊背。他把鱼叉准备好,干掉了第一只鲨鱼。几小时后又两条鲨鱼逼近船尾去咬大鱼的尾巴,老头用刀系在船桨上杀死了两条来犯的鲨鱼,但在随后的搏斗中刀也折断了,他又改用短棍。然而半夜里鲨鱼成群结队涌来时,他已无力对付他们了,但他坚持搏斗,甚至把船舵都打断了,最后鲨鱼还是吃光了老人两天的辛劳,只剩下鱼头和鱼尾……
船驶进小港老人回到窝棚,天亮后人们看见船旁硕大无比的白色鱼脊骨,大家都惊叹老人圣地亚哥。
第二天早上,孩子来看望老头,见到他疲倦得熟睡不醒时,不禁放声大哭。老头醒来后,孩子给他端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两人相约过几天一起去打鱼,孩子说他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孩子离去后,老头睡着了,他又梦见非洲的狮子……

《红楼梦》读书笔记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 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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