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房产证上加名字和公证是一个性质吗?

我们还没结婚,在恋爱钱我就买了一套房子,是贷款的 还没还清。女方没掏钱。。
女方现在要去做个房屋公证,变成俩个人的共有财产,能做吗?
做房屋公证和往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有什么区别吗?

不是一个性质
一、公证只能是订立公证的两方有效,对第三方是没有效的,比如说A把产权公证给你,然后又把房子出售给B,B是善意第三方,一旦有纠纷则法院会保护B。
二、加名就不一样了,一旦加了名,就表示你拥有了该房产的所有权利,任何第三方将不能侵犯。
三、房产的交易是以产权的过户为界线,没有过户的产权原则不属于你,自然就不会有保障,具体风险如下:
1、过户之前发生拆迁行为;如果过户前发生了市政规划折迁,则房屋的产权会被冻结,一旦冻结将不能发生过户,拆迁赔偿也只认产权人本人。
2、现产权人发生债务纠纷;产权人一旦发生债务纠纷,则极有可能会被冻结名下所有资产,以后法院处置他的资产,将优先赔偿第一次申请财产保全的债务人。
3、由于公证处和房管局并没有联网,现产权人可以挂失房产证又另外出售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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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有区别的,
如果这两样,你非得选择一样,那最好是加上名字。
但是保留首付等的出钱凭证

建议你不要加上名字,也不要公证,一旦结婚出现危机,你就知道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2-08
财产公证的作用肯定没有加名字的效力大,如果只是公证的话,回头卖房子,你可以偷偷卖,但是要是两个人都写名字了,就得双方都得签字才成立。
第3个回答  2015-05-18
加过名字不需要再公证,房产证本身就是权属证明。
第4个回答  2011-02-08
做公证比较好,声明房屋首付是你付的,贷款自结婚开始双方共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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