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关于退伍兵退伍安置问题。

我是2000年入伍的退伍兵,2002年退伍后,03年民政局把我分到了县的水利局。可是水利局总是以没有接到我的调令和档案,回去民政局却我们已经发过去了,反反复复都是这样的说词,途中家里搬迁我的户口迁到了市里,但关于退伍兵分配还是在县里,还是一直在两者之前来回跑,直到现在在还没有解决,我想问一下从当兵到现在已经是10年了,时间已经很长了,我想问一下,从法律上说还没有起诉的可能,(我手里已经没有安置卡,只有到当地县里的报到由民政局发派的介绍信),有没有起诉的可能或其它的办法。。。

可以诉讼。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安置材料应当可以去相关部门调档案存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2-11
安置卡可以补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