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大年初2,我姑父驾驶汽车正常行驶,超车时,被一辆喝酒驾驶的摩托车并载有一8岁儿童,刮到车后门位置。摩托车驾驶人45岁,头部受伤,(脑部有肿瘤,医院检查时得知,死者家属可能不知)送医院后,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我们请了专家,专家及医生诊断是人没有生还的可能性。其8岁的儿子无生命危险,留院治疗。
由于死者妻子鉴于死者兄弟压力,不敢签字,医生不会撤掉呼吸机,所以死者一直在重症监护室。不知道如何定性死活。
问题:
1,死者及其儿子的所有的医疗费用,是否会计算到后期死亡赔偿金里面?
2,死亡赔偿金是否要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3,此情况的事故,大概赔偿金额在多少,死者应为农村户口。
刚刚得知的消息,摩托车驾驶人死亡。我们这边垫付了3w,死者妻子打了收条。在医院楼下,她笑了很大声音,人已经拉去火葬厂了。
据说,这个女人结过4次婚,第一个丈夫得病死了,第二个在工地上摔死了,第三个出车祸死的,这个也是车祸死的!汗……
交警那边责任认定是同等责任,当然按正常的话,我姑父应该负次要责任的,但是因为涉及到保险赔偿问题,以及抚慰死者家属问题,才是同等责任。
请专业律师给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