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屋继承后,要求被执行问题?

我妈妈在10几年前离婚后 带着我经得姥姥姥爷同意住在老爷名下的房子里,老爷去世前在我们不知情的请境况下把房子写给了大姨,姥爷去世后,通过法院,大姨得到了遗产房,并过户,现在我和我妈妈身体都有病,只能靠妈妈打零工和政府低保过生活,没有第2套住房,没有条件租房,可我大姨向法院申请执行了,我们该怎么办,我们的条件法院会执行么。或者她申请强制执行后能拍卖么?谢谢请尽快回答。

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五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上述法律规定表明: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的公民死亡的,为了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得到保护,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即本案中被执行的担保人死亡的,不论其遗产是否有人继承,也不论继承人是否知情、是否承认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债权人均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从以执行人的遗产作为执行标的,偿还被执行人所欠债务。2、在被执行人死亡的情况下,所执行的标的仅限于遗产。如果遗产不足以履行被执行人的保证责任,执行程序也应当终结,保证人所负债务不再由其继承人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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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8

1、你的大姨通过继承,得到了遗产房,是合伙取得的;

2、法院当然要执行,如果你介绍的情况属实,可以请求法院暂缓执行;

3、房子是你大姨的,她收回房子即可,没有必要拍卖。

如有帮助,请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2-28
房子是在姥爷名下,但房子是你姥爷的婚前财产吗?如果不是的话,那么房子应该算你姥姥姥爷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你姥姥和姥爷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样的话,这份遗嘱的效力就待定了。
但如果可以确定是你姥爷的个人财产,且遗嘱有效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这样的话,你最好还是协商解决,或者你们可以试试支付一定的房租。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追问

现在房子已经是她名下了,以前商量过 但是她要求的房租太高 我们给不了,现在她就是叫我们搬出去。我们没有条件 没有住所 也可以强制执行么

追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查封,但一般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后,方可予以执行。必需的居住房屋,是一个人赖以生存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只有在保障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基本生存权利之后,对于多余部分财产,才可以采取执行措施。否则,就是违法执行。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唯一一处用于抵押的房屋,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要严格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专门规定的程序与步骤进行,如果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只有一处用于抵押的住房时,则不能对该住房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中,要妥善处理好执行权与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存权之间的矛盾冲突,确实保护好当事人的基本人权。

第3个回答  2011-02-28
法院不会执行的,法律要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权利,除非你大姨能提供你们银行有存款和高消费或者有其他住房的证据,否则是执行不了的。追问

没有啊,哪有什么存款 就有遗产的4w多块钱,在天津 租房子也就租1年多。她要是自己卖了呢,我们不就被赶出去了吧。她是不是可以通过某个途径卖了,或者不执行的话 还能申请强制执行么

第4个回答  2011-02-28
1、“把房子写给了大姨”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你姥爷通过遗嘱把房子产权都给你了大姨?
2、你姥姥是否健在?因为,房产属于你姥姥、姥爷的共有财产,如果你姥姥健在,你姥爷的处分行为是有瑕疵的。
3、如果你姥爷的处分行为合法,那么你大姨已经合法取得该房产。
4、你大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什么?是让你空出房屋吗?

请叙述清楚,否则无法给你准确的法律意见!追问

恩 是啊 是我姥姥去世后 我姥爷立遗嘱把房子的70%给了我大姨,10%给了我妈妈,20%各自给了我2个舅舅,我大姨当时要房子,我家不同意,我2个舅舅觉得拿钱就行,就通过法院把房子判给了我大姨,把10%的房款交到法院,她就把房子过到了自己名下。我们2年没取,就上诉啊,打居住权啊,开始胜诉然后她又上诉 我们就败诉了,法院就说你取了钱吧,人家都过户了,就把钱取了。然后我大姨年前申请了执行,要求我们空出房子。

追答

1、你姥爷立遗嘱处理房产的70%是违法的:你姥姥去世,房产的50%作为遗产,应当评价分配给5个继承人:配偶(你姥爷)占10%,子女(你的2个舅舅、你母亲、你大姨)各占10%。所以,你姥姥去世后,你姥爷应该占有房产的60%,他也只能对这60%作出处理;
2、你起诉申请居住权的方式很好,建议可以进行申诉!
3、按照最高院的相关解释,你的情况不允许执行。但是,很多地方法院不会完全按照这个标准执行,建议你进行申诉的同时,与你大姨好好协商,毕竟是一家人嘛!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追问

谢谢您,我姥爷就是给了60,我大姨有10,一共70。 去年11月已经败诉了,过了这么多月 还能继续申诉么,法院的人都说 没希望了 还老说 搬不走啊。我大姨不协商,什么也不答应。没有别的办法了么

追答

1、申诉的期限一般为2年,你仍然可以申诉;
2、申诉的程序比较专业,证据要求较高,因此,建议请求当地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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