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和我都香港人在香港结婚在上海我名下有一套房子,我先生名下没有房产,我先生的名字可以买房吗?

如题所述

现在已经不能再购买了。相关政策如下: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0〕34号)规定,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现就执行该规定的有关操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10月7日起,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包括预售合同、出售合同、买卖合同,以合同网上备案日期为准,下同),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应分别填写《申报表》。《申报表》应作为购房合同附件。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商品住房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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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8
如果在香港结婚,肯定没有问题.很确定的。如有需要[email protected]
第2个回答  2011-02-28
不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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