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你比较激动,写的东西也有点没有逻辑,请平复一下心情。
首先,在我印象中,北上广等发达地区很重视
劳动关系处理。企业员工也很容易得到法律保护。
其次,你的这个事情可以有几个方面主张自己的权益,因为你说的不是很清楚,所以我尝试帮你分析一下。第一,如果辞退你,你可以要求按照
工龄给予双倍赔偿金,也就是一年工龄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让你立马走,再加一个月工资,如果等一个月以后走可以不用加。第二,如果给你调岗,你可以不同意。因为
劳动合同法规定给员工调岗是需要员工同意的。第三,如果给你降薪,你也可以不同意,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得随意给员工调整薪酬,如果向下调整必须取得员工同意。第四,你说不给加班,这个是企业的权力,他不让你加班,你也没办法。这个只能看你自己能否接受。当然你也可以要求同工同酬,跟其他经理一样的薪酬。但如果人家高薪酬都是
加班费,底薪跟你一样的话那么也没办法。要么你接受,要么自己走。以上几种情况,如果企业违反你都可以去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管理部门进行仲裁。
不过话说回来,万事有因果。你如果真的没做错什么,或者
人际关系没处理好等情况,他们无故就赶你走,那么你大可以换个地方,除了他们这里一样有地方吃饭。但如果有错误,就要反思一下到底因为什么,看看能不能取得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