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07-03-31
中国新诗的诞生从五四胡适等人的尝试开始。早期白话诗有散文化倾向,基本不用韵,也不顾及平仄,随感情起伏形成内在节奏。到了闻一多、徐志摩等早期新月派诗人处,新诗创作进入自觉时期。新月派提出新诗的格律化主张,如闻一多鼓吹诗的三美:“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其中“音乐美”强调的就是新诗要有音尺、有平仄、有韵脚。五十年代,新诗的格律问题重新引起关注,普遍的意见是新诗不能过分自由,应该有形式规范,具体方案则是一方面向古典诗歌学习,另一方面从民歌民谣吸取养料。在当代,卞之琳等人也对新诗的“顿”、“收尾音组”等问题作过探讨。
总的来说新诗的产生就是为了摆脱古典诗歌在格律音韵方面对创作的束缚,倘真的制定出条条框框的新诗格律无疑是让新诗成为另一种旧诗,换一套镣铐仍然是镣铐。所谓的诗是对语言本身的关注,让语言从日常语言里突显出来,而这可能会用到一些形式上的手段如韵脚节奏等等,但并不是唯一的手段。再说白了就是,怎么好怎么写,真正的好诗从来不是做出来的。